我想吃肉 作品

第146章 李氏

    


    侯五等人聞聲而至。

    侯五跑得最快,  踏進院子看到祝纓獨自一人站在門口連忙抽刀上前護在祝纓面前,眼睛往屋裡一看,  輕聲道:“死了麼?”

    小吳、曹昌等人也趕了過來,  高閃到得比小江、小丫還要早一些,等小江一瘸一拐趕到的時候,連張仵作都站在了門口。

    張仵作回頭對小江道:“這是你的事了。你頭回驗屍,  仔細些。有看不真切的就說。”

    小江心頭一沉,  慢慢走上前去,眾人給她讓開一條路。祝纓突然伸手一攔:“先不要上前,  剛才動了一下,  好像沒死。”

    鄉下土屋採光並不好,  舊屋子比常家新起的屋子還要矮小,門窗也不如新房開得大,光線昏暗之時大家第一眼並沒有能夠看清楚。直到剛才,  祝纓看到這地上伏的人隱約動了一動。

    眾人更小心,  小江深呼吸,  輕輕提腳、輕輕放下,  往前又走了兩步,  侯五道:“大人,要不咱們先把人弄出來,再叫江娘子看?”

    祝纓點點頭。

    侯五上前,先一腳踢飛了地上的柴刀,  那刀撞在了牆上發出一聲鈍響,  乾草上的女人忽然又動了一動,  接著她慢吞吞地收縮四肢。她的每一個動作都很慢,  先是曲起肢體,  然後發力,  撐著地面緩緩地坐了起來,還揉了揉眼睛。

    小吳也揉了揉自己的眼睛!

    案子是分給高閃的,他沒能查出什麼來就跑回了縣衙,此時急著表現,道:“哎,你是不是常命的娘子?”

    女人坐在地上,看起來不像傳說中的二十五歲彷彿有個三十五歲一樣,凌亂的頭髮上沾著了幾條幹草,臉上也有點髒,身上、臉上濺著血點子,臉上的血有抹擦的痕跡。她聽到“常命”的時候,整個人顫了一下,沒說話。

    侯五上前俯身揀起了柴刀拿回來給祝纓看:“大人,這上頭的豁口像是砍壞的。”

    高閃上前,放緩了聲音問道:“是誰把你擄到這裡的?你看清歹人的臉了麼?他……有沒有對你怎麼樣?”

    女人依舊呆坐在乾草上,小江慢慢上前,在她面前蹲了下來,對她說:“沒事兒了。”

    女人點點頭。

    祝纓道:“咱們避一避吧,讓她們說說話。”

    高閃努力拍馬屁:“大人帶個女差真是帶對了,正好做安撫之用。”他跟在祝纓身邊出了院子,又狠拍幾記。諸如“大人高明,竟能找到這裡。”“早聽說大人辦案神乎其技,什麼蛛絲馬跡都逃不過您的法眼。”

    又拿出官場上很常見的“請教”*:“據大人看來,兇手能逃到哪裡去了呢?”

    祝纓聽他的意思是覺得兇手另有其人,她問道:“據你看,兇手是什麼人呢?”

    高閃很想說“是獠人”,但是縣令大人之心路人皆知,大人要招撫獠人以做功績,他就不好說出自己心中的猜測,以免壞了縣令大人的好事。他說:“興許是路過的江洋大盜吧!發個海捕文書。”

    祝纓心道:你可真是個天才!

    高閃見她臉上似有笑意,心道:這回我可猜著了!

    此時,里正等人已攔不住村民了,張翁等人也過來湊熱鬧。他們又不太敢進來,就怕再看到一個像常命那樣的屍體。都在老宅的院門外面站著,抻著頭,又好奇又害怕的樣子。里正被村民們慫恿著推為代表,進來看看情況。

    高閃對著里正又挺直了腰,帶點不耐煩地說:“人沒死,活著呢。受了驚嚇,再找兩個婦女來好好安撫。拿套乾淨衣裳給她換上、梳洗一下好問話,人都被折磨成什麼樣子了?!”

    他自認這又是一記響亮的馬屁,因為縣令大人是個無事的時候十分隨和的人,他看那女人一身的血、衣服也髒亂不堪,搶先把縣令大人會說的話給說出來,以示自己也是個極好的官吏。

    里正慌忙答應了,叫了自己的妻子和兒媳婦:“趕緊的!沒聽著大人怎麼說麼?”

    又進了院子裡來解釋:“常命這孩子,脾氣急了點兒,打老婆手重了些。他倒是沒壞心的,不是有意折磨妻子的。”

    高閃道:“誰問你他們夫妻之間的事了?這小娘子被歹人給打了!”

    里正家婆媳倆也進來,她們膽戰心驚的,雖然說人沒死,但是要她們照顧牽涉到命案裡的人,她們也不自覺地緊張了起來。幾步走到屋裡一看,說:“來,起來吧,咱們換衣裳去。”

    小江道:“且慢!”

    婆媳倆嚇了一跳,結結巴巴地說:“女、女、女大人?”

    小江道:“大人,我同她們一起去。梳洗換衣裳的時候順便看看她身上的傷,免得日後再驗第二次。”

    祝纓道:“好。”

    哪知這女人坐在地上,哪裡都不肯去,還打了個哈欠:“我挺好的。”

    小吳低聲道:“別是嚇傻了吧?”

    祝纓道:“咱們是不是忘了什麼事兒?里正呢?過來瞧瞧,這人是不是常命的妻子?”

    里正看了一眼,道:“是的。”裡面他妻子和兒媳婦也都說:“是她。”

    侯五道:“認清了?她這鼻青臉腫的你就能看準了。”

    里正道:“要不是這鼻青臉腫,也不能就這麼快認出來了呀!不是歹人打的,就是她男人和她婆婆打的。”

    高閃大驚,他一看之下就當這女子是個受害者也是因為這女子的樣子——乾枯瘦小,臉上都是傷,行動也遲緩。一準就是被歹人打傷行動不便,連叫喊都叫喊不出來的弱女子!這傷怎麼能是丈夫打的呢?仇人還差不多。

    裡面,里正家婆媳倆在哄勸常命的妻子:“常命家的,跟我去我家換衣裳吧,一會兒大人還有話要問你呢。你男人死了,他……”

    常命的妻子說:“我殺的。”

    高閃聽傻了,他瞪大了眼睛看看這女人,再看看里正,最後把目光直勾勾地放到了祝纓身上:“大、大、大人?這怎麼可能?”

    高閃辦案的本領平庸,做人的常識還是有的,哪有丈夫把妻子打成這樣、妻子又把丈夫砍成那樣的?

    祝纓道:“一同帶走吧。”

    在當地人看來,事情出現了奇怪的轉折,小江卻跑到了祝纓面前道:“大人,這事兒有蹊蹺!我請再驗屍,再好好問一問這個女子。”

    祝纓道:“都帶回縣衙再說。”

    常命的母親還不想把兒子的屍身交出去,她想辦個喪事把兒子入土為安了。那一邊,鄉民裡已經傳來了常命的妻子承認殺夫,村裡一時議論紛紛。也有說“難怪”,也有說“下手太狠了,這女人真毒,難怪常命要打她”,也有說“真的是她麼?別是衙門找不到真兇隨便就扣到她頭上的”。

    常命的母親卻信了,要:“姓李的小*,我跟你兌命!”

    “姓李的?”祝纓問。

    里正忙說:“這媳婦孃家姓李。”

    祝纓對高閃等人說:“維持秩序。”

    這個活兒高閃、小吳等人會幹,一頓喝斥,再舉起皮靴棍棒等一陣驅趕,場面就安靜了下來。

    常命的母親被裡正婆媳攔著、壓著,祝纓又把常家宅子重新搜檢了一遍,不曾發現有從外入侵的痕跡——至少臥室沒有,院子不好說,來過太多的人了。常命的妻子除了說了一句“我殺的”之外,就再也沒說什麼了,她的臉上沒有任何的表情,是一種空洞與麻木,又不是常說的那種“呆滯”,如果非要找一個詞的話,就是“無所謂”。

    好像什麼都不在乎了。

    里正弄了輛驢車,招呼人把屍身抬到了車上,拿了張破門幕蓋了。那條染血的夾被也被當成證物帶走了。連同柴刀等物,都放在了運屍體的車上。車是拉貨的平板車,屍首和物證都露天亮著。

    常命的老孃還在鬧,又說自己要跟著上縣衙去。祝纓對里正道:“她還有別的兒女嗎?”

    “沒了。”

    “就是無人贍養了?”

    里正苦著臉:“是啊。”

    祝纓道:“你們要照顧好她。能起這樣的屋子,家裡也該有點營生,是不是還有田產?我知道的,村裡的寡婦日子難過,尤其是死了兒子的!我看她這個樣子還走得動、鬧得動,她要是很快就死了,我就要懷疑有人欺負她了。”

    里正不敢跟祝纓爭辯,心裡苦得要死,道:“那不能!都是一家人!”

    轉臉抽了自己一個嘴巴:“叫你嘴欠,叫你找人報案!現在寡婦成你娘了!”斜柳村不是最窮最苦的,但也不富裕,就算富裕,里正養一個同族的寡婦,還得好吃好喝供著,它說出去也不好聽!

    小江趁此機會又走訪了幾家村民,證實了常命生前經常打老婆,妻子總是不反抗之類。也知道了斜柳村的人打算跟李氏的孃家再鬧一場。

    她飛快地回來,就聽到祝纓跟里正說的最後一句話:“我曾見過一對寡婦婆媳,倒能互相扶持。”

    她站住了腳。祝纓道:“回來了?咱們也該回去了。這婆子要想上縣城,那就一同去。里正,你們一家人,你安排吧,得找個人陪著她。她想告李氏,你也為她辦一張狀子,你們一家人……”

    里正被這左一句“一家人”右一句“一家人”擠兌得,整個人都萎了,嘆了口氣,道:“是。小人安排。”

    祝纓就先帶著屍首、嫌犯回縣城。

    留下里正將全村人都召集了起來,說:“常命再不好也是咱們常家的人,咱們不能坐視不管。上縣城吃住都要錢,還得打點衙門裡,一家拿出一百錢來,湊了給他嫂子當路費。”

    此言一出,就有人很生氣地說:“一百錢?你叫她回來把我也剁了吧!一家一百錢,全村就幾貫錢了,莫說打官司,打上縣城都夠了!哪用這麼多?”

    里正虎著臉:“一家人,怎麼能這麼計較?還有常命的喪事也要辦呢!各家再備二斗米……”

    也有心眼兒活絡的罵里正:“你是想從中揩油水吧?!”

    里正就算打著這樣的主意他也不能說出來!罵道:“我又不是你!瞧瞧,瞧瞧,還說是同姓呢!人家寡婦失業的,又死了兒子,你哪來那麼多的廢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