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木刀 作品

第108章 縣委常委會的處分決定

 統戰部長、常務副縣長、常委副縣長、武裝部長四人也相繼表態同意梁縣長的意見。 

 陳書記見十人意見一致,便做總結性發言:“既然大家意見一致,就沒有必要舉手表決了,一平書記,會後你們就開始著手吧。 

 還有一事,雙河鄉黨委書記蔡昆生同志、紀委書記孫林同志、黨政辦主任馮玉婉同志,這是十三名黨委委員中,唯有他們三人都能做到潔身自愛,沒有同流合汙,雖然值得表揚。 

 但是,作為領導幹部,尤其是黨委書記蔡昆生和紀委書記孫林,在主要且關鍵的領導位置上竟然沒能阻止窩案的發生,是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 

 大家討論一下該怎麼處分他們。” 

 經過討論,對孫林和馮玉婉的作出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經過大家舉手表決,雙河鄉黨委書記蔡昆生在任職期間,領導能力不足,管理不力,對雙河鄉黨委政府領導班子犯如此嚴重錯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決定對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調離雙河鄉。 

 雙河鄉黨委副書記、代理鄉長張華,暫時代理雙河鄉黨委書記職責,主持黨委工作。 

 會議很快就結束了,竹林縣紀委、縣監察局、縣反貪局立即展開行動,對審計報告中涉及到的人員進行審查、傳訊。 

 下午四點半,五輛中巴車在數輛小車的帶領下駛入了雙河鄉政府大院,一隊隊穿著便裝和檢察院制服的工作人員走進雙河鄉黨委政府和二級機構的各個辦公室,將名單中六十多人除了在外開會的副鄉長鄭花蕾和綜合執法隊的隊長賴玉堂二人外,全部帶上了車。 

 一輛輛車迅速駛離了雙河鄉。 

 巧合的是,竹林縣公安局督察大隊大隊長率領兩名警察,也在此時來到了雙河鄉,將雙河鄉派出所所長徐國強帶上督察大隊的警車,車子隨著鄉政府出來的車隊也向著縣城駛去。 

 警車內的縣公安局督察大隊長看著前面行駛的一隊中巴車納悶:雙河鄉政府在組織幹部職工元旦節旅遊嗎?這也太早了點吧,還有三天呢。 

 二十分鐘後,在雙河鄉街頭一家招待所睡覺的賴玉堂被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