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縣委常委會的處分決定
陳一平書記說道:“各位常委,向大家通報這件事之前,我先講一下這件事爆雷的起因。
半個月前,塔溝鄉的副書記、常務副鄉長張華同志調任雙河鄉任副書記、代理鄉長。
他到任就發現一件事,雙河鄉的任何一名領導幹部都能自己籤批票據,到鄉財政所予以全額報銷。
當雙河鄉財政所所長代長安被鄉紀委審查後發現不但他能模仿領導簽字報銷票據,還夥同一些領導幹部報銷一些違規票據套取錢財進行貪汙。
為了對財政所摸底與清查,代理鄉長張華向縣審計局提出申請,要求縣審計局對雙河鄉財政所近兩年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
經過縣審計局四名專業骨幹為期八天七夜的仔細審計,得出了我手中的這份審計報告,這份審計報告是雙河鄉的黨委書記蔡昆生同志委託縣審計局的同志專程遞交給我的。
下面我就詳細的向各位常委通報一下這份審計報告的內容……”
……
陳書記用了半個小時的時間,將審計報告中的主要內容,向大家做了通報,當然了,不是按照上面的內容念一遍,只是換成了自己的口語向大家闡述一遍,尤其是涉及的金額、報銷票據的種類和參與的人數。
除了事先知道事情真相的陳書記之外,其他九名常委聽了都是大吃一驚,難怪陳書記說是一件“大丑聞”。
這“窩案”太觸目驚心了。
陳書記臉色很不好看的說:“大家都說說吧,怎麼辦?”
梁縣長第一個表態:“這樣的大丑聞瞞是瞞不住的,既然瞞不住就乾脆不要隱瞞。
再說了,既然他們成窩作案,我們就不要手軟了,應該果斷採取措施,連窩端,涉案人員一個不留,犯哪樣罪,就對哪樣刑。
及時向上級彙報處理結果,並向社會公開這些貪官們的醜態。”
宣傳部長李彩雲當即表態:“我同意梁縣長的意見。”
紀委書記陳一平:“我也同意梁縣長的意見。”
政法委書記徐留金:“我也同意梁縣長的意見。”
縣委辦主任賈文忠:“我也同意梁縣長的意見。”
組織部長蘇東昇:“我也同意梁縣長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