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正義 作品

631 陳霏陽:何以為家(1)

可這1切,基本上都是要等到女兒成年以後的事兒。

.......

2011年,上高2的陳霏陽,只有16歲。

在某1個平常的下午,她從兼職的餐廳收工回家以後,被1群黑衣人粗暴地帶走了。

當陳霏陽被人綁到麵包車上時,她才意識到,自己終將還是被父親給賣了。

而且自己的父親不需要巧立名目,不需要給自己洗腦,更不需要等到自己成年。

因為在他的眼中,陳霏陽完完全全就是她的商品。

他賣掉陳霏陽,就跟賣掉自家養的豬仔1樣便利。

而且他賣掉陳霏陽的地方,居然是蓉城出了名的雞窩——麗晶娛樂會所!

當時麗晶娛樂會所的老闆,正是完全統1了整個蓉城地下世界的沈臨風。

沈臨風不再是跟白風清齊名的“兩大瘋子”了。

而是蓉城1霸的,蓉城霸主!

“你爹,欠了我們不少的賭資,他說願意用自己的女兒抵債。”

包間當中。

沈臨風面容冷峻地瞅著眼前這個驚慌失措,穿著校服的少女。

稀裡糊塗來到這裡的女人,不少。

但是穿著校服來的,沈臨風還是第1次見,不過這也沒什麼特別的,對於他來說,1個能被家裡拋棄的女人,多半也會對自己感到無足輕重。

最後慢慢習慣這裡,爛在這裡,死在這裡,最終成為俗人1個。

但是,真正讓沈臨風,對陳霏陽感興趣的事情發生了。

陳霏陽並不害怕沈臨風。

她也沒有像其他女孩那樣,哭著,喊著,要逃離這裡,不肯接受以後墮落成雞的事實。

相反,陳霏陽冷靜得出奇。

首先,她接受了自己被父親賣掉的事實。

其次,她平淡地朝沈臨風問了句:“多少錢?”

沈臨風1愣。

什麼多少錢?

“我爹用我抵了多少錢?”

陳霏陽見沈臨風沒聽明白,於是繼續問道。

沈臨風輕笑1聲,微微舉起3根手指:“3十萬。”

3十萬,在當時那個年代,是1個工薪階層十年的工資。

陳霏陽並沒有被這3十萬給嚇倒,而是朝沈臨風討價還價地說道:“是不是我補齊了這3十萬,我就能贖回自己的身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