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正義 作品
631 陳霏陽:何以為家(1)
家,是什麼?
家,不是1座冰冷的房子。
更不是幾個有血緣關係的人,生硬地湊在1起。
家,是團結!
家,是信仰!
家,是愛!
16歲的陳霏陽,早早地就明白,自己是1個有親人,有房子住,但沒有家的人。
自己只不過是1個隨意被父親,毆打,蹂躪,壓榨的玩偶。
陳霏陽懼怕她的父親。
因為在8歲那年,她的母親就是因為不聽父親的話,被毆打折磨致死。
母親死的時候,雙眼還忍不住地望著窗外,渴望自由。
母親是父親買來的。
誰都不知道她來自哪裡,甚至叫做什麼。
在那個混亂的年代,娶不上媳婦的窩囊男人,就會花大價錢去“買媳婦”。
雖然買來的媳婦,要麼身體殘缺,要麼精神不良,但好歹能生育,可以傳宗接代。
也正因為如此。
陳霏陽的父親,從未平等看待她的母親。
因為她的母親,是父親買來的商品和奴隸。
母親死後,陳霏陽的好日子就到頭了。
因為“奴隸”的頭銜,自動落在了她的身上。
天不亮就要起床做飯,做飯的動靜不能太大,害怕吵到父親,做完飯後還得帶著弟弟1起去上學,並且在學業最繁忙的高中,還要去打0工賺錢養活全家。
可即便是這種緊巴巴的日子,陳霏陽的成績還是保持到了全校第1。
她害怕出錯,害怕父親挑到自己的毛病,然後藉機讓自己輟學。
上大學,離開自己的家,是她心中唯1的念想。
就像母親臨死前,老是在口中唸叨著的自由。
比起牢籠1樣的家,她更渴望無邊無際的自由。
可是,對於生長在這種家庭的女孩子來說,等待她們的命運只有1個,那就是被“賣”掉!
賣女兒,是1件講究的事情。
要先巧立名目,比如“婚姻”,然後再以父母媒妁之言不可違,父母都是為了你好之類的屁話,給女孩洗腦,最後實在不行,就先收1部分彩禮,讓男方家的人,隨便把自家女兒捉去,再也不管不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