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機密也是機密 作品

第1061章 完善公司法

  劉奎的話顯得很自信,因為這套制度是模仿華夏分權制衡的政治制度而來。

  “劉會長,按照華夏公司法規定,公司到了一定規模,公司工會將幫助員工代持股份。

  按照規定,股份不低於30%,如此一來,工會將有幾名董事進入董事會?”

  “華夏商會認為,無論員工佔比多少,都將只有一名董事進入董事會,進入董事會的董事,按照這份草案,將由公司所有員工投票產生決定。”

  “劉會長,這樣一來就會面臨一個問題,股份多的人和股份少的人,擁有同樣投票權重,這合理嗎?”

  “這一點目前還有爭議,有人提出,應該是所有員工都應該參與董事選舉的投票。

  也有人認為,很多普通員工缺乏公司發展戰略眼光,選出來的人不懂得在未來和今天平衡。”劉奎如實說道。

  “這話恐怕不合適,難道華夏擔心百姓無法選出最好的大統領,我們就放棄民選嗎?

  這個理由明顯過於牽強,在我看來,這是變相擠壓公司員工的權力”。

  劉奎感到有些無語,“這一點,的確我們考慮欠妥,我們會盡快召開大會來商議。”

  “劉會長,看完這份提案,可以說很不錯。

  因為我能看出,這份提案是借鑑了華夏的政治制度,尤其是分權制衡。

  董事會有點像我們百姓大會,主要負責監督和重大事件的決策。

  如果人力總監和財務總監也直接由董事會選舉,這樣一來,總經理工作恐怕不好開展?”

  “這一點,我們的意見是,總經理對這些人有提名權,最終的任命權在董事會。”

  “董事會設立董事長,是否權力過重?如果董事長和總經理一個人兼任,公司誰能制衡他?”

  劉奎解釋道,“這份提案是不允許二者職務一個人兼任。

  如果董事長兼任總經理,那就相當於我們大統領兼任百姓大會院長一職一樣,那不就是自己監管自己嗎?這樣一來,就如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