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非恆道 作品

第二百四十七章:入地仙界遇黑店

  小販踹出的腿腳沒有落點,火焰幾乎要順著他的腳掌攀爬上來,鞋底和褲腿,都被燒成了炭色。

  劇烈的痛苦從小販足底傳出,他跌落在地,痛苦不已。

  若非佛光迷朦,卻是在鎮壓著小孩的力量,若非如此,恐怕那小販在一瞬間,便會被暴起的火焰燒成灰燼!

  看到小孩身上的火焰,林霄眼色一凝,想到了一人。

  他之所以出現於此,正是因為冥冥之中的定數。

  日神景昂的法則,竟然在地仙界之中落地生根,附著於一人。

  蟠桃宴的那一場雨,不過只是林霄的順手施為,只當成一場天下的福澤。

  卻不曾想,當真有體質特殊的人員,自那場靈雨中獲得好處,根種法則。

  種了別人的法則,是好處嗎?

  那也未必。

  林霄眸中神光大綻,已看清了其今世生。

  小孩四年前出現在了這裡,一副乾枯瘦小的樣子。

  起初還無人知道他的特殊,還有人看他可憐,閒了送他一點吃食。

  但是,一個無依無靠,在街上漂流的小鬼,怎麼可能不受到欺辱?

  自從有一次,一個有名的銜角混子欺人不成,反被反殺,所有人都對小鬼敬而遠之。

  小孩雖有失落,可卻一直未曾離開於此,一呆便是多年。

  奇了怪的是,這小孩平日裡運氣不佳餓個三五天都是常事,偏偏卻沒有絲毫的影響。

  幾年下來,無論是年歲還是體型,都沒有任何變化,已經被眾人默認成了是哪尊妖精化形,默而退離。

  能長久年輕,返老還童,

  對於尋常修士,是好處!反倒對於這種普通人,卻成為了這少年的苦難之根,折磨了其數十年。

  他的家庭原本還算祥和美滿,雙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然而,在一次進山打獵的過程中,少年的父親遇到了山妖,被山妖跟著入了城。

  入城後,這山妖做出了樁樁血案,少年全家也被山妖盡數吞殺。

  少年即將葬身妖腹之際,他體內的力量,失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