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非恆道 作品

第二百四十八章:機緣未定踏長仙

這是少年第一次勾動體內法則,反殺山妖。

  反殺妖獸也倒罷了,就連當日妖獸所在的一座城,全部在火海中毀滅。

  那個時候,少年的父母親都不見全屍。

  少年想要控制自己的力量!

  然而,景昂的力量,又怎是一個區區少年之身能夠承載和控制的?

  在那之後,少年化作了人形自走噴火器,火焰規則幾乎要壓榨乾淨其體內的最後一點生命。

  恰逢一位高僧路過,以一串佛珠,鎮壓了其體內的碎片。壓制少年體內力量的同時,也是保護了他的身體不會被法則毀滅。

  其在原本的城池搞出了那麼大一場動靜,顯然也是不適合再生存。和尚把少年放在了另一座城,並就此離開。

  日神的力量,不是一個小小僧人能夠徹底壓制的。

  一切,還是要看少年自身的緣法。

  一晃已過四十年,依照這年歲,幼童本該早已成年。

  不過,日神的力量頻發,也在透支他的生命,徹底奪去了少年生長的能力,只能固化在這個年紀。

  甚至於,他的心智似乎因此受限,一直處於赤誠的年紀。

  每隔個一段時間,少年便會設法換一座城市生活,而這相隔的年限,在於其有無被當地的官府所盯上…

  隨時間流逝,景昂的力量在少年體內不斷得以補全,其釋放的威能,也是逐漸升高了。

  那一串佛珠之上,已經生出了不少的裂紋。

  若無林霄感知,恐怕不出三年,少年會徹底喪生。

  景昂說不得還能收穫一座身外化身,實屬意外之喜。

  林霄感受到這孽緣,微微搖頭,嘆息一聲。

  人妖終究有別,人族之身,對於山野精怪而言,乃為大補血食。

  再加上少年體內的法則,他不是會成為妖族的口中肉,就是日神化身,這些事情,林霄怎麼都不能讓他們發生!

  再加上,在妖庭建立的情況之下,仍有不少愚蠢之妖害人,加重人妖血仇的事件…

  “唔…”

  少年壓抑著痛苦,嗓中發出悶哼,半跪在地,腳底下,青磚瓷瓦已經被燒成了片片琉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