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獨的喬治 作品

第四百六十章 條例




    大秦戰爭學院的高層,可不希望學員們以“學員折扣價”,來謀取暴利......他們當然不介意,學員在一定程度範圍內,薅學院官方的羊毛,可若是做的太過分,想要左手倒右手、空手套白狼,那官方就決不會姑息這些學員了。



    有一些價格較為高昂的物品,例如武兵,同樣也不允許學員們攜帶出學院,這看似很不合乎情理,可實際上卻並非如此。



    這不僅是為了杜絕學員們,通過“倒賣武兵”而設置的條例,更是因為武兵對戰力較強的修者,不可能有太大的戰力加持效用,大多都只是作為過度裝備使用的,而能夠考入大秦戰爭學院的學員,絕大多數又都是同齡人中的佼佼者。



    他們購買武兵的幾率,本就小之又小,即使有些囊中羞澀的學員,會選擇購買武兵,也絕對只是作為過度使用......而他們在大秦戰爭學院內,最起碼也得待上足足四年時光,絕大多數學員,都是奔著更長年份走的。



    所以,等到他們需要離開學院時,武兵,或者說是其他含有特殊標記的物品,例如靈符、靈氣液等一次性快消品,對他們來說,要麼早就已經消耗完了,要麼就已經與他們的境界實力不相匹配了。



    屆時,學員可以到學院官方的典當行,將已經用不上的武兵,或者是其他一些含有特殊標記的物品出售,而學院官方的典當行,則會酌情考慮磨損度與其他因素,給他們一個非常合理的價格。



    至於靈兵、靈寶,為何不被設有特殊標記,則是因為學員們在購買這些物品之後,是需要當著售賣方的面認主,並且會被學院官方監督,是需要被登記在案的,而靈兵、靈寶一旦認主,與購買方達成共鳴,則就是真正意義上的“綁定物品”了。



    當然,這裡的綁定物品,並不是說靈兵、靈寶一旦認主,就不能再更換主人,而是說,靈兵、靈寶在認主以後,如果要更換主人,是需要滿足一定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