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鳥 作品

第16章 當隊長

 李曉林高中畢業後回隊當農民。19歲的他身強體壯,是社員們認可的正勞力。

 家裡常年透支,兄妹四個,他是老大,成為正式勞力,自然要為家庭分擔負擔。他珍惜出勤,趕早工、續夜工一次不落。

 第一年掙得工分有400多工,和父母掙的工分累計有900多工。可年終分配的工資只二角八分,全家還是透支20多元。

 這一年的年終分配,他們生產隊是全公社最低,讓人戲稱是“飛馬牌生產隊”。因當時的飛馬牌香菸每包是二角八分,隊長李明受不了這個諷刺,就甩紗帽不肯幹了。

 一個生產隊也有一套班子,並有6人組成。大隊幹部在班子裡面挑選隊長人選,兩個副隊長都不願承擔,民兵排長、婦女隊長和老會計自然不能勝任。

 不知是誰出的主意,大隊領導就找上了李曉林。父母怕兒子累壞身體,就以不懂農時季節來拒絕。

 大隊幹部改策略地找了李曉林的奶奶,老人覺得孫子當上隊長是給李家長臉,就答應勸勸。

 面對兒子兒媳的埋怨,老人說:“我們李家能出人頭地的只有曉林。你們怕兒子累垮身體,他全年工分掙得最多,還不是幹苦力掙得來的?同樣出苦力,讓他當隊長有啥不好?你們是不是不想讓兒子有出息?”

 老人的話有據有理,父母也就不再反對。

 就如何當好隊長,奶奶還幫孫子出主意,讓李曉林留住李明,因為老隊長甩紗帽當了社員情緒肯定有牴觸。對新隊長的工作不利,留用李明不但能處理好人際關係,而且還可以借鑑管理經驗。

 李曉林採納了,他是個有抱負的青年,若能改變生產隊的面貌,也是一件體面的事。換句話說,不當隊長也要在田裡勞動,想改變隊裡的面貌,有什麼好的想法和主意人家不一定採用,自己當了隊長就能直接用上。

 拿定主意後,在大隊幹部再次上門做工作時,李曉林就開條件,李明不能離開隊委班子,還要讓他當第一副隊長。

 大隊幹部認為,李明既然甩了紗帽就不會再任隊幹部,再說隊委班子都6人組成,多一人不符組織編制。

 李曉林堅持,如若不答應就不接受,大隊幹部妥協了,但李明的工作讓他自己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