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妖嬈 作品

第74章 七十四章


 聞言,虞瀅笑了。


 “大嫂你可真會安慰人。”


 溫杏溫聲道:“我可不是在安慰弟婦,我說的是真的。弟婦是我知道且見過的所有女子之中最有本事的,就是那些個男子都沒有弟婦有本事呢,我也是極為崇拜弟婦的!”


 虞瀅聽到這,忍不住打趣道:“那大嫂是崇拜我多一些,還是崇拜大兄多一些。”


 溫杏愣了一下,睜著一雙茫然的大眼看向弟婦,實在沒想到弟婦會問她這一個問題。


 微亮的燭光從外邊透入帳幔之中,虞瀅看見了大嫂茫然得不知如何回答表情。


 溫杏露出了為難之色,訥訥道:“這個不好說,大郎他也很厲害的……”


 虞瀅聞言,憋不住捂著嘴笑了出來。


 溫杏這才反應過來弟婦是在捉弄自己,她羞赧的輕打了一記弟婦:“弟婦你是故意的。”


 虞瀅的心情也在調侃大嫂後輕鬆了許多。


 笑過之後,她問:“我還沒問過大兄大嫂是怎麼認識的呢,是經媒人才認識的?”


 提起過去的事情,溫杏羞惱褪去,望著帳頂陷入了回憶之中。


 虞瀅看到大嫂的神色,便知往事不是那麼美好的事,她道:“若是大嫂不想提的話,咱們就不說這個事了。”


 溫杏搖了搖頭,低聲說:“不是不想說,主要是我孃家那邊做的事情不光彩。”


 虞瀅聞言,這才想起大嫂回來這麼久了,也不見孃家人尋來,或是回去聯繫孃家人。


 虞瀅沒問,但溫杏還是簡單的說了一下。


 “在我幼年時雙親就不在人世了,之後一直跟著祖母過日子。後來祖母過身,我的大伯母為了一兩銀子聘禮,昧著良心要把我嫁給一個半截入土的老翁沖喜。”


 “那時像我們這樣的賤籍,基本都是一二百文的聘禮,有人出一兩銀子已是天價。”


 “我逃跑了,逃跑時遇上大郎,我與他說起我的遭遇,他便帶著一兩餘一百文去了溫家,讓大伯母同意斷絕與我的關係,從此不再往來。”


 虞瀅聽著大兄大嫂的過往,這在後世是很尋常的英雄救美套路,可在這個時代這個地方,卻是難能可貴。


 “那時大兄應該也是對大嫂有些許意思的,不然怎會這般捨得?”


 溫杏聞言,臉紅紅的把半張臉縮到了被衾之下,甕聲甕氣的說:“那也是我先開口與他說要做他媳婦的。”


 虞瀅驚詫地看向一調侃就臉紅的大嫂,是真的沒想過這先開口的是大嫂。


 “弟婦,你別這麼看著我,怪、怪讓人害羞的。”


 虞瀅:……


 默了片刻後,虞瀅還是沒有繼續調侃面皮薄的大嫂,而是問:“之後,大嫂那黑心的大伯母是不是真的就沒再找過麻煩?”


 溫杏搖了頭,悶聲道:“他們還是算計了我。那是我嫁到伏家有好些年的事情了,原本他們家是要有人去採石場做苦役的,可他們卻是把我的名字給報了上去,然後人跑沒了影。我與大郎尋到衙門,衙門的人許是收了好處,有個人交差就成,也不管我是不是伏家婦。”


 虞瀅聽到大嫂的話,怒氣就上來了:“怎能這樣!”


 之前她就懷疑過為什麼伏家夫妻倆全都去了採石場,還以為是這個時代有相關的規定,著實沒想過還有這一出。


 溫杏道:“好在之前的知縣不久就被摘去了烏紗帽,現在的知縣也不像先前的知縣那樣昏庸,不然二弟去給那種知縣做幕僚的,我和大郎都會擔心。”


 虞瀅皺著眉頭,沉思了半晌,說:“這事,大嫂就不想討回一個公道?”


 溫杏憤忿道:“想呀!”說了之後,又嘆了一口氣:“可我不知道那黑心大伯母一家都搬去了何處。”


 虞瀅道:“有二郎在衙門,調查一戶人的下落不是什麼問題。而且就我所知,賤籍若要遷移,必須要有知縣的同意,而且還要記錄在冊。”


 說到這,問大嫂:“先前,大嫂的大伯母可是賤籍?”


 溫杏點了點頭:“是的,但不知這回大赦,大伯母他們有沒有被赦免。”


 “便是赦免了,也不會那麼快搬遷,等咱們從郡治回去後,就尋二郎去打探消息,這口氣咱們一定要出!”


 溫杏聞言,心頭有些激動,她是恨大伯母他們的,害了她一次又一次,有機會給討回自己的公道,她不想放過。


 虞瀅把面脂的困擾拋下了,現在全心都是要給大嫂討回公道的想法。


 夜色漸深,她隱約有了睏意,可這會卻輪到身邊的大嫂翻來覆去地睡不著了。


 她問:“大嫂,怎了?”


 溫杏壓低聲音道:“我想到有可能找到大伯母出氣,我就激動得睡不著,想著到時候要怎麼出心中那口怨氣。”


 虞瀅:……


 好了,現在輪到大嫂興奮了。


 早間,二人都頂著烏青的眼窩從屋中出來,讓伏震瞧得愣了一下,問妻子:“沒睡好?”


 虞瀅回道:“昨日與大嫂聊得比較晚,等到睡著的時候,已是深夜。”


 她估摸著也就睡了一個半時辰。


 溫杏想與丈夫說一下昨日弟婦與自己討論的事情,可有旁人在不好說,也就只能先憋著了。


 早飯時,虞瀅把昨夜想的事情說了:“我琢磨著既然談不下醫館的買賣,而宋家三兄有留在郡治做買賣的打算,那我們就在郡治留多一些天,等摸清楚門道,再租下一處能讓宋家三兄落腳的地方。”


 虞瀅的本事是幾人有目共睹的,再者伏震夫婦是她接出來的。而有宋三郎的腿腳險些廢了,也是她給救過來的,所以對她的決定都無甚意見。


 “那這車伕呢?”


 虞瀅道:“我們留這麼久,車伕估計也是不願意的。而我們來時,也看到有馬車牛車往玉縣而去,到時候詢問一番,花些銀錢搭個順風車回去,實在不行就多花使幾個錢租個牛車回去。”


 “車伕的銀錢還是得給足他,也順帶讓他回去給阿孃和二郎他們捎個口信,省得他們擔心我們。”


 伏震:“那就這樣辦吧,要我現在去找車伕嗎?”


 虞瀅道了聲等等。


 她復而斟酌了一下:“我還是買卷小竹簡,寫信捎回去吧。另外車伕先給七十文,等他捎信回去後,再讓二郎給他餘下的十文。”


 商量過後,宋三郎去買竹簡,伏震去與車伕說讓他先行回去的事。


 竹簡買回來後,虞瀅就寫了信,簡單的交代了一下他們要在郡治多留一段時日,還有其原因,讓他們不用太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