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的十七少 作品

第561章 趁火打劫

    “那只是制度,不是法律。”將閭苦笑:“戰國亂世,各國戰火連連,所以都是戰時的管制,而且各國王族,氏族都有自己的封地,完全是自家的田產,所以土地兼併並不明顯,就是有富商巨賈,購買土地也不明顯,沒有引發災禍。

    秦國施行的是耕戰體系,富商極少,所以買賣土地也沒出什麼大事,所以,戰國之間買賣土地,並沒有釀成大患。

    但是現在已經不一樣了,大秦土地廣袤,除了九原,隴西之外,再無戰亂,所以郡縣氏族想要發家致富,就只有買賣土地一條路了。

    但現在父王還沒登上天子之位,大秦依然施行的是戰時管制,所以可以趁機將這個條款變成法律,將所有土地收歸國有,不許民間買賣,這樣就可以避免一旦百姓失去土地,釀出大禍。

    而且也可以限制王侯封地,所謂的賜地,不過是賜予土地上拋出黎民百姓所得,大秦官吏的俸祿之外的財貨,國家雖然沒有賺到好處,但土地依然在國家手中,這樣一來,就不會出現百姓吃不上飯,而造反的事情。也可以限制封王分地,一舉兩得。”

    秦王政細細的思量一番,開懷大笑:“不是你小子,誰也想不出這個辦法,但是,百姓失去田地,真的可以釀成大禍嗎!”

    將閭鬱悶的揉著鼻子,心中也清楚,父王自登上秦王寶座以來,極少出宮,對這種事沒有深刻的瞭解,除非官吏寫成奏摺,上達天聽,才會引起他的重視。但是,官員本身就是氏族的代表,這種事情如何肯告訴他。

    “自商君變法,將民田買賣變更成法律,所以,山東世族與富商大賈借饑荒、遷徙、漕渠工程等種種機會,大肆購買。百姓賴以生存的土地,不斷的成為富豪氏族的家產,而黎民百姓沒有了土地,就會依附在氏族耕種他們的土地,盤剝先且不說,但是黎民百姓一旦依附氏族,就變成了他們的奴隸。他們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