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買手機,改善生活

 在《蕭十一郎》劇組待著的一個月裡。

 總共收入1150元錢

 感受著兜裡沉甸甸的分量。

 李雲心滿意足。

 工資發下來後。

 吃肉!

 吃肉肉!

 “老闆,青椒豬肉,魚香肉絲,大米飯三碗!”

 “好嘞。”

 點兩個肉菜。

 這麼奢侈的事情。

 以前可不敢想。

 以前哪裡敢想這種事。

 “阿彌陀佛,殺生吃肉,是罪”

 此時。

 和尚人格在腦子裡嚷嚷了。

 “咱不吃肉,怎麼長得壯,怎麼演的了戲,閉嘴吧和尚。”

 “施主,苦海無涯,回頭是岸也。”

 李雲覺得這和尚很煩。

 我就吃個肉而已。

 那我要是去做個仰臥起坐。

 你是不是嗶嗶的更厲害!

 李雲突然有些懷念送走人格獎勵帶來的七日安靜,這些‘人’總是會對自己的生活評頭論足,這是李雲最煩的地方。

 此時。

 李雲陡然發現。

 周圍的食客都離的遠遠的。

 畢竟。

 在外人看來。

 李雲就是妥妥的。

 在自己跟自己說話。

 會自己跟自己說話的狠人。

 還是不要多叨擾比較好。

 敬而遠之!

 “這個,咱很正常”

 李雲無奈。

 自己很正常,思維清晰。

 只是這些亂七八糟的人格有些煩擾而已。

 不過。

 無所謂了。

 吃飽喝足後。

 李雲跑到手機店去,淘了一部二手的摩托羅拉來。

 二手摩托羅拉。

 價格還算可以。

 一千多塊錢。

 屏幕有點裂。

 但對於李雲來說,問題不大。

 基本上一個月收入都用來買這玩意了。

 李雲有些心疼。

 但這是必須的。

 以後要跟組的話,一部手機是必須的,不然怎麼保證隨叫隨到,雖然能留電話給士多店,但人家士多店懶得理你了.

 “我也是有自己手機的人了啊。”

 李雲呢喃道,看著眼前的手機。

 恍若隔世

 前世擁有手機是一件多麼容易的事情。

 乞丐都有個能掃碼的手機。

 今日從無到有。

 格外的珍惜。

 “等咱有錢了,把手機換成諾基亞的去.”

 諾基亞才是真正的神器。

 能拍核桃。

 當磚頭使。

 管用。

 耐造。

 就是有點貴。

 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