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天撲了蛾 作品

第131章 咱是講道理的人!

 段德真人能夠在妖帝墳冢沒有出世前,就找到妖帝墳冢。

 可見段德真人對妖帝墳冢瞭解非常多。

 先前的時候,段德真人和林逸一起對妖帝墳冢的第一層進行過探索。

 回去後段德真人又翻閱了不少古籍,根據各種探索的東西和古籍記載。

 段德真人推算出來妖帝墳冢是屬於妖族最後一位大帝鴻原妖帝。

 本來段德真人是打算過一段時間,再來妖帝墳冢進一步探索挖掘的。

 結果妖帝墳冢最外圍的護山大陣被打破。

 導致妖帝墳冢中第二重墓陵殿提前出世。

 段德真人得知到妖帝墳冢發生了變故。

 就想著讓林逸先過來探查一下情況再做打算。

 他沒想到妖帝墳冢的陵殿出世動靜太大。

 加上妖帝的陵殿,本就是妖族大帝鴻原留給妖族的。

 讓妖族的一些大妖冥冥中有所感應,組團前來。

 人族聖地這邊,因為妖帝墳冢距離大軒聖地和天衍聖地距離稍微近一些。

 所以有兩位聖地大人物過來探查情況。

 在來之前,大軒聖地和天衍聖地的大人物,都還不知道此處是妖帝的墓穴。

 要不然的話,憑藉妖帝的名頭,就不會是隻有兩位聖地大人物前來。

 妖族的大妖過來後,他們目標明確,就是妖帝鴻原的陵殿。

 所以他們第一時間就對陵殿下手。

 而兩位聖地的大人物,看妖族的大妖已經打破陵殿,也將目標放在了陵殿上。

 因為這兩位聖地大人物也知道,妖族此番來了六位妖族大妖。

 憑藉他們兩人,根本無法將這六位妖族大妖留下。

 於是在他們合力下,陵殿直接被打碎,妖族的至寶出世。

 妖族至寶的出世,讓妖族的六位大妖和聖地的兩位大人物都知道了此地是妖族大帝鴻原的墳墓。

 畢竟妖帝的最後一位大帝鴻原妖帝,在歷史上,留下過太多事蹟。

 不管是聖地,還是妖族,很多古籍中都有對妖帝鴻原的記載。

 通過妖帝鴻原生前的事蹟,妖族大妖和聖地大人物。

 都知道妖帝鴻原不光他的隨身兵器是妖族至寶。

 也知道妖帝鴻原在中州掠奪走荒塔這麼一件人族至寶。

 當時妖帝的兵器,妖族至寶被九尾天狐一族給利用道紋收走。

 妖族六位大妖和聖地的兩位大人物,自然也是想要找尋人族至寶荒塔。

 經過他們的詳細探尋,妖帝墳冢中的第三重墓,自然瞞不過他們。

 六位妖族大妖在簡單的對妖帝墳冢第三重墓進行推斷驗證後。

 知道妖帝墳冢第三重墓中蘊含巨大殺機。

 因為身處人族疆域,隨時都有可能面臨人類強者的圍剿。

 呆的越久越危險。

 所以妖族六位大妖非常果斷的離開。

 聖地的兩位大人物,自然也是對陵殿廢墟進行了詳細的探查。

 探查過後,他們的推算,和段德真人一樣。

 知道就算是破開殺局,也無法進入到第三重墓。

 所以他們對陵殿廢墟利用道紋,進行了封鎖。

 打算回去和聖地中的其他大人物商討。

 看看有什麼辦法能夠定住妖帝鴻原的第三重墓。

 將其中可能擁有的人族至寶荒塔取出來。

 妖族六位大妖和聖地的大人物們離開。

 妖帝鴻原墓穴出世的消息,也迅速在東荒地域擴散開。

 不過現在各大聖地,都在著手探索荒古禁地中出現的九座聖山。

 所以目前還沒有東荒聖地古世家馬上派人前來。

 但畢竟事關重大,東荒得到消息的聖地古世家。

 已經開始翻閱各種古籍,尋求破局的方法。

 段德真人在聽到林逸說明情況後,他按照古籍記載分析。

 認為這妖帝墳墓中,有人族至寶荒塔。

 現在人族至寶荒塔並未出世,結合各種記載。

 段德真人推斷妖帝墳冢還有第三重墓。

 因段德真人知道等東荒的各大聖地和古世家反應過來。

 還會對妖帝墳冢進行破局探索。

 所以段德真人才迫不及待的帶著林逸來到了此處。

 為此他還將一個含有特殊道紋的墓碑碎片用掉。

 結果一番探索,第三重墓被他找到了。

 可結果是,段德真人明知道妖帝的第三重墓中,有著人族至寶荒塔。

 可能還有其他至寶,現在卻沒能力獲得。

 這種明知至寶近在眼前卻得不到。

 還有損失一塊蘊含道紋墓碑,卻一無所獲。

 段德真人此時難受極了,他心中更是憋著一肚子氣。

 因為陵殿廢墟外圍,還有著聖地大人物們佈置的道紋封鎖。

 所以需要先離開此地,才能夠使用傳送符咒回去。

 段德真人不甘心的再度查看一遍周圍後,就帶著林逸欲要離開。

 結果就在要離開的時候,段德真人遇上了一些熟人。

 劉家的家族長老劉玄。

 先前在陵殿被妖族大妖和人族大人物聯手打破後。

 收集到了數件從陵殿中逃竄出來的靈寶。

 等到劉家大人物離開,劉家的一眾強者,並未跟隨著一起離開。

 他們和其他修士一樣,開始大範圍的尋找逃竄落入到地面或者山石中的靈寶。

 一直到周圍尋找好長時間沒有收穫後。

 劉家家族長老劉玄和其他家族強者商量著。

 進入到陵殿廢墟中再搜尋一番就離開。

 先前劉家那位大人物離開時,已經告訴劉玄等一眾家族成員陵殿廢墟的情況。

 劉玄他們知道,只要不是貪心的去探索妖帝的第三重墓,就不會有多少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