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面人生 作品

第285章 過程正義還是結果正義

林致遠和劉京生看見陳旭突然跑進來,都關切地問:“怎麼了?發生了什麼事嗎?”

陳旭平復一下心境,看著桌子上的法律書籍和紙張,她問:“大哥,你這是想為我出氣是嗎?”兩個哥哥給了一個毋庸置疑的眼神。

陳旭看看林致遠又看看劉京生,咬了咬嘴唇,說道:“大哥,小哥,我接下來說的幾句話聽起來可能有點不知好歹,但是請讓我說完。張大偉他這麼做,的確是觸犯了法律,但是我不希望你們去幹擾司法公正,由公安局、檢察院還有法院來裁定他到底應該承擔什麼樣的罪名。我不反對咱們把手裡掌握的證據全都交給警察和檢察院。但是我不希望過多的去幹預這件事情。”

林致遠不解的看著陳旭,為什麼?陳旭有些艱難的說:“我是遇到你們才有人給我撐腰,如果沒有你們兩個,我能否被救、是不是還有命在都是一個問題;即便被救出來了,我能依靠的也只有法律。張大偉家很窮,我想他們家可能都請不起太好的律師,所以,大哥即便不插手這件事也能公正解決。我知道你跟林檢的關係能說上話,即便沒有這層關係,以你的地位和財力說句話也好使,但是我不希望這樣。我希望在一個公平的環境下,由法律來裁定他的罪名。”

林致遠不可置信的看著陳旭,“陳旭,你知道嗎?法律誕生的目的就不是為了公平正義,你不覺得你太理想化了嗎?你追求的是程序正義,也就是過程正義,我在學習法律的時候,最熟悉的一句話就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這說的是程序正義,可是在追求過程正義的時候,結果卻未必是我們想要的,我想要的是結果正義: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這樣才是最公平的。不用在乎那些虛無縹緲的東西,也不要寄希望於別人。你以為司法真的是公正的嗎?從公安局最初的刑偵,到檢察院的立案偵查到公訴,再到法院開庭裁定罪名,中間有多少人、多少事?不是你想象那麼簡單的!如果我們不作為,很可能他會被輕判,得不到應有的懲罰。”

陳旭不懂太多的法律術語,在這方面她是說不過林致遠的,但她仍然堅持道:“哥,對不起,我知道你是為我好,但是我還是堅持:這件事情不要過多的去幹預。首先,你去幹預這件事情,會貽人口實授人以柄,也許在未來的某一天會反噬,可能會給你帶來無盡的麻煩。另外,張大偉他觸犯法律是應該受到懲罰,但是制裁他的應該是國家的法律機關,司法機關,而不是我們通過錢權和影響力去左右。你說我理想化也好,說我不切實際也好,我堅持這一點;你覺得我不知好歹也好,不知所謂也罷,因為這件事的受害者是我,我有權利決定。哪怕在法庭上,我也有權利發表自己的意見和訴求,到此為止吧!能提供的證據提供給相關部門,然後這件事就放下吧。昨天我爸爸在病房外,已經就這件事情發表了他的看法,我想我的意思和他是吻合的。爸爸沒有用他的權利去幹擾司法公正。哥,我希望你也不要去破壞平衡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