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後卿 作品

大結局-我叫留白

 我叫屠留白。 

 當然,看到這裡的人,應該也都知道我的名字。 

 不過你們肯定不知道,寫下前面長達九十幾萬字日記的時候,我其實已經九十一歲了。 

 往前的種種,不過是我這個暮暮垂老之人臨終前回光返照時,終於記起一些我前半生的東西,寫下的胡言亂語。 

 我與公輸忌,當然沒有找到一個沒有人的地方,隱居山林。 

 甚至,我們都沒有去往崑崙,而是半途就下了車。 

 不遠處是絕美的神山。 

 而在我說出‘試一試’後,便著急把我從列車上帶下去的公輸忌。 

 他背靠著分明已經目之所及的巍峨神山,對我說出了我這輩子聽過最殘忍的話語。 

 他說: 

 “小白,對不起.......” 

 “我們不能再這麼錯下去了。” 

 “其實,是我殺了你的二叔。” 

 聽起來很好笑。 

 對不對? 

 可公輸忌接下來真的對我說出了事情的經過。 

 他說,紙人替死的紙法,我會,我二叔也會。 

 當年,公輸仇將二叔割喉,將二叔放在了棺材裡,連夜運送回望城...... 

 但,二叔卻沒有死。 

 二叔在棺材裡呼救,而他,害怕父親因此而受到懲罰,徹底釘死了棺材。 

 這才是他萬般愧疚的由來。 

 重逢時他手上帶著的念珠,以及面對我時滔天的悔意都來源於此。 

 是我想差了。 

 公輸忌再怎麼說,也是公輸家的孩子。 

 名家之後,從小到大不可能沒有見過血腥。 

 我原先以為他愧疚,他確實是愧疚,但愧疚的不是自己為幫兇,而是......自己是真兇。 

 而他的父親,公輸仇,之所以在我威脅對方要回二叔骸骨時,會沒有采取任何的行動,也是如我所想,想要以新的血,覆蓋舊的血。 

 這才更對,也比原先我想的‘殺一個人,來掩蓋做另一個人幫兇的愧疚’要更合理。 

 以牙還牙,以血還血。 

 如果只是幫兇,贖罪則要更加簡單一些,而不是想著‘掩蓋’還有‘習慣血腥’。 

 而公輸忌在我面前的萬般愧疚,則還有一個更加可笑的理由。 

 那就是,他可能,還真的對我有了幾分真心。 

 太可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