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偵探柯南之琴酒立志傳 作品

第1234章 打柯南是理所當然的


  另一邊。

  妃英理約了巽壯平律師,向檢察官和裁判官遞材料。

  一是,從工藤有希子毆打江戶川柯南至今,已經過去二週了。

  而十五天來,江戶川柯南的家人到現在還沒有出現。

  不能排除江戶川柯南的家人,一直身在與外界隔絕的地方。

  比如在海上石油平臺值班,比如在拉丁美洲的叢林考古,甚至可能在南極當導遊。

  所以,江戶川柯南的家人,非常有可能,至今沒有看到新聞,根本不知道江戶川柯南出事,需要他們出面。

  而從法律來說,哪怕工藤有希子在十五天以前打了江戶川柯南兩次,但二週以來,江戶川柯南一直活蹦亂跳的。

  所以,無論如何,工藤有希子也構不上傷害罪,最多就公共場合毆打了未成年人兩下。

  而工藤有希子目前已經被扣押了十五天,如果檢察官和裁判廷要走程序。

  要麼等到江戶川柯南的父母過來,與他們協調以後再放了工藤有希子。

  要麼等六十個工作日,等上十二週八十四天,等到規定的時間,如果江戶川柯南的父母不出現。

  再走程序,進行未到場判決。

  那麼,判決結束以後,工藤有希子大概率只是受到十四天的拘留,以及對江戶川柯南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而那時候,工藤有希子被扣押了至少八十四天,比懲罰多出了七十天。

  可想而知,被多關押了七十天的工藤有希子,一定會反過來,狀告東京都地方裁判所,對這七十天的扣押,要一個說法。

  工藤有希子雖然無業,經濟補償,只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賠付。

  但工藤有希子是知名人物,她也許還有其它收入,比如出席活動。

  她可以拿去年年收入說事,按七十天的百分比,要求賠償。

  與此同時,工藤有希子會要求裁判廷,賠償額外扣押她七十天的精神損失費和名譽損失費等。

  而工藤有希子是知名人物,她的精神損失費和名譽損失費,要求賠償的數額,肯定是按億日元計算。

  那麼,不談後果,這筆錢由誰來承擔?

  檢察官和裁判官個人?還是由官方拿納稅人的錢去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