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神醫:雄霸上海灘 作品

第681章 敲定


                 “修公路的錢款,由總督府出資40%,省府出資30%,道府出資20%,縣府出資10%,這些錢款不能向民間百姓、富戶攤派,只能由官府承擔!老百姓已經交了各種賦稅了,還讓他們再交修路錢怎麼也說不過去嘛,再說修路本身就是官府民生工程!”

  葉長青喝了一口茶後繼續說道:“這個事情稍後會有交通管理署的公務人員與各位接洽,一個禮拜之內向三省派出官員和勘察人員,兩個月到三個月之內確定好修路路線及路程長度,再有半個月到一個月之內做好預算!”

  “也就是說,三省各地,最早三個月,最遲四個月之內就要開工,相關部門要全力配合,無論是官員還是其他公務人員,做事不能拖拉,誰辦事不負責任、拖拖拉拉,就把誰丟下,自己一邊玩去!”

  “在勘探、測量路線、做預算期間,東南三省要各成立一個交通管理局,專門統籌主持配合勘探、測量路線,等修路錢款到位之後負責錢款的調撥採購原料,組織當地百姓,僱傭技術工人等等!”

  “修鐵路和公路的錢款要專款專用,任何一級官府和官員個人不得私自挪用、貪墨一分一毫,一經發現,要從快從重處置,絕不輕饒,關於錢款的調撥和使用,總督府會成立專門的審計小組進行監督!”

  說到這裡,葉長青問道:“關於修路的問題,諸位還有沒有什麼要說的?有不明白的,或者有不同的想法和意見可以提,如果你現在不提,等會議結束,即便你有不同的想法也只能放棄,必須堅決執行總督府的政令,如果不配合、不作為,那我就只能請你另謀高就!”

  這時蘇常道尹舉起了手。

  葉長青看了看他,抬手說道:“李道尹有什麼想說或者想問的?”

  李道尹站起來問道:“總督大人,無論修鐵路還是修公路都必需要動用大量的人力,我想請問這個問題怎麼解決,或者採用什麼樣的方式使用勞力?是讓當地的百姓以服徭役的方式進行,還是以僱工的方式僱傭當地的勞力?勞力們吃飯的問題怎麼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