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魯伊爵士 作品

第519章 征服者(2)




    在詞彙匱乏的4000年前,“蜂蜜”象徵著帶有甜味兒的所有詞,成了萬能褒義詞,只要是跟“好”“美”沾邊兒的事物,都被形容成“蜂蜜”,《聖經》就把富饒之地形容為“流著蜜和乳”。



    蘇美爾的泥版雕刻上刻著,新郎如“蜂蜜般甜美”,新娘的吻“比蜂蜜更芬芳”,洞房裡“滿是蜂蜜”。可是他們並不知道,蜂蜜其實是蜜蜂的嘔吐物,正如蜜露是蚜蟲的排洩物一般——大自然就是如此神奇和惡作劇。



    在蜜蜂遲遲不出現的北美大陸,上天給予了另一樣帶有甜味的禮物——楓糖糖漿。



    公元1600年前後,印第安部落的戰士們把戰斧劈進了長著五角形楓葉的楓樹裡,樹幹中流出汁液的輕微甜味讓他們欣喜不已。他們用斧頭劈出一個小小的楔形木頭,撐在樹幹的刀口上,下面用一片榆樹皮當容器,接住楓樹流出的汁液。夜間的低溫讓樹液中的水分在表層結起一層薄薄的冰,這就是最原始的提純。反覆多次,樹汁的顏色越來越金黃,質感也日漸濃稠,最後就成了楓糖糖漿。印第安人把楓糖揉進熊的脂肪,或拌入玉米粉中,做成長途跋涉時吃的乾糧。



    發現新大陸的歐洲人同樣發現了楓糖的秘密,不過他們的提純原理恰恰與印第安人截然相反。楓樹樹液在承載容器中加熱,隨著水分蒸發,糖漿逐漸濃稠,一般40公斤的楓樹汁液能加工出1公斤楓糖。



    直到公元1700年,歐洲人才第一次吃到了真正意義的“糖”,來自東方的蔗糖。那時候蔗糖是比奢侈品更貴的東西。



    而公元前5000年,古印度人就知道把甘蔗榨成汁,加火熬煮。鍋底出現的團塊狀暗黑物質,就是最原始的蔗糖。唐代的中國人又在熬煮的糖水中加入石灰、黃土和蛋清吸收雜質,這樣就誕生了最接近現代意義的“白糖”。



    到了18世紀,可可粉是一種廣受歡迎的調味粉,並在其基礎上發明出了巧克力。



    在對甜味開拓中,人類一直孜孜不倦。當人類不再滿足於自然的甜味,又開始發明和使用人工合成的甜味劑,至今已開發了50多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