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南 作品
第15章 我是他的救贖
“那老子就連你一塊兒揍!”他突然將臉湊到我跟前,用只有我和他能聽到的聲音,充滿做作地說道,“聽和你上過床的女人說,你身上有被煙燙過的痕跡,背上、腰上、屁股上,是小時候被保姆虐待的嗎?真可憐。你知道我們在背後怎麼議論你嗎?”
“我媽再不好,也比你們這兩個有媽生沒媽養的好。”
酒精上頭,記憶變得斷斷續續,等回過神的時候,四周都是吵死人的尖叫。我把施皓按在地上,一手掐著他脖子,另一手高高揚起,握著只剩一半的玻璃酒瓶。
施皓臉上酒、血相交,一道猙獰的血痕自額頭延伸到他的眼角。血糊住了他的眼睛,他卻還在笑。
“你有本事就殺了我!”鮮血順著咧開的唇角滲進去,染紅了他的齒縫。
死吧。
去死吧。
都去死吧!
腦海裡只剩一個念頭,沒有恐懼和猶豫,全是憤怒的殺意。
鋒利的那端對準脖頸,眾目睽睽之下,酒瓶朝著施皓插了下去,結果在只剩兩釐米的地方,被身後撲過來的鄭解元阻止了。
緊緊握住我的胳膊,將我從施皓身上拖走,鄭解元的聲音聽起來很遠,很不真切。
“鬆開!鬆開桑念!”過了許久,才漸漸聽懂他在喊什麼。
半個酒瓶從手指間跌落,警察這時衝了進來。
被按在地上,反銬住雙手,押進警車。那一個晚上,我和鄭解元是在警局度過的。
為了這件事,桑正白親自出馬去找了施老爺子。兩個人做了一番談判,具體不知道怎麼談的,但第二天一早我和鄭解元就都被放了。沒多久,施皓也被送到了國外。
對外,只說施皓挑釁,我為了維護鄭解元才衝動動手。但只有我知道,不是。就像被戳到痛處變成瘋狗的施皓,我也是因為被戳到了不能碰觸的潰爛傷口,劇痛之下發了狂。
“好了,你回去吧。”
弔唁儀式一結束,桑正白便迫不及待地趕我走。好像我再多呆一分鐘,就會有人不識相地上前讓他介紹下我這個兒子。
從禮堂大步離開,往停車場的路上就鬆開了領帶。
唐必安在打瞌睡,被我突然拍窗的動靜驚醒,撫著胸口開了車鎖。
“這麼快啊?現在要去哪裡?酒店嗎?”
“回去。”我在後排落座,將領帶丟到一旁,又解開了兩粒釦子,這才覺得呼吸順暢了點。
“啊?哦……好。”唐必安不住透過後視鏡觀察我的表情,小心翼翼生怕觸怒我的樣子討嫌又煩人。
一腳踹上椅背,我冷冷道:“看前面,給我好好開車。”
唐必安趕忙移開視線,之後一路都不敢再跟我說話。
目送唐必安的車消失在轉角,我沒有上樓,而是直接拉開了車庫裡一輛紅色跑車的車門,駕駛它再次上了路。
穿過繁榮的市中心,在江的另一邊有片低矮的城中村。因為住著這個城市的貧窮之人,環境又十分髒亂差,被人稱為虹市的“貧民窟”。
這片破舊的棚戶區,住著三教九流,藏著蛇蟲鼠蟻。它就像是這座城市的牛皮癬,鏟不掉,治不好,便只能放任自流,隨它野蠻生長。
這就是紀晨風從小長大的地方。
將車停在長階下,沒有監控也沒有人煙的荒涼路邊。
可能會被小偷砸玻璃,但我並不在乎。
插著口袋,一級一級往上走,直到走到階梯的盡頭。狹窄的過道上堆滿了雜物,靠階梯的那間屋算是一排房門前最乾淨的了,只擺放著一張簡易的小方桌,上頭倒扣著兩把更小的板凳。
刀與砧板的碰撞聲從單薄的門板裡洩露出來,雖然才五點,但屋子的主人已經開始準備晚餐了。
沒有門鈴,只能忍著噁心敲了敲看起來並不怎麼幹淨的門板。
“誰啊?”
藍色的鐵門吱丫著從裡面被推開,嚴善華手上戴著袖套,身上穿著圍裙,從門裡探出頭。
見到我,她不敢置信般睜了睜眼。
“小念……”
“信呢?”我開門見山。
她反應過來,馬上轉身進了屋:“哦,哦哦。等等,我找給你。”
“我媽再不好,也比你們這兩個有媽生沒媽養的好。”
酒精上頭,記憶變得斷斷續續,等回過神的時候,四周都是吵死人的尖叫。我把施皓按在地上,一手掐著他脖子,另一手高高揚起,握著只剩一半的玻璃酒瓶。
施皓臉上酒、血相交,一道猙獰的血痕自額頭延伸到他的眼角。血糊住了他的眼睛,他卻還在笑。
“你有本事就殺了我!”鮮血順著咧開的唇角滲進去,染紅了他的齒縫。
死吧。
去死吧。
都去死吧!
腦海裡只剩一個念頭,沒有恐懼和猶豫,全是憤怒的殺意。
鋒利的那端對準脖頸,眾目睽睽之下,酒瓶朝著施皓插了下去,結果在只剩兩釐米的地方,被身後撲過來的鄭解元阻止了。
緊緊握住我的胳膊,將我從施皓身上拖走,鄭解元的聲音聽起來很遠,很不真切。
“鬆開!鬆開桑念!”過了許久,才漸漸聽懂他在喊什麼。
半個酒瓶從手指間跌落,警察這時衝了進來。
被按在地上,反銬住雙手,押進警車。那一個晚上,我和鄭解元是在警局度過的。
為了這件事,桑正白親自出馬去找了施老爺子。兩個人做了一番談判,具體不知道怎麼談的,但第二天一早我和鄭解元就都被放了。沒多久,施皓也被送到了國外。
對外,只說施皓挑釁,我為了維護鄭解元才衝動動手。但只有我知道,不是。就像被戳到痛處變成瘋狗的施皓,我也是因為被戳到了不能碰觸的潰爛傷口,劇痛之下發了狂。
“好了,你回去吧。”
弔唁儀式一結束,桑正白便迫不及待地趕我走。好像我再多呆一分鐘,就會有人不識相地上前讓他介紹下我這個兒子。
從禮堂大步離開,往停車場的路上就鬆開了領帶。
唐必安在打瞌睡,被我突然拍窗的動靜驚醒,撫著胸口開了車鎖。
“這麼快啊?現在要去哪裡?酒店嗎?”
“回去。”我在後排落座,將領帶丟到一旁,又解開了兩粒釦子,這才覺得呼吸順暢了點。
“啊?哦……好。”唐必安不住透過後視鏡觀察我的表情,小心翼翼生怕觸怒我的樣子討嫌又煩人。
一腳踹上椅背,我冷冷道:“看前面,給我好好開車。”
唐必安趕忙移開視線,之後一路都不敢再跟我說話。
目送唐必安的車消失在轉角,我沒有上樓,而是直接拉開了車庫裡一輛紅色跑車的車門,駕駛它再次上了路。
穿過繁榮的市中心,在江的另一邊有片低矮的城中村。因為住著這個城市的貧窮之人,環境又十分髒亂差,被人稱為虹市的“貧民窟”。
這片破舊的棚戶區,住著三教九流,藏著蛇蟲鼠蟻。它就像是這座城市的牛皮癬,鏟不掉,治不好,便只能放任自流,隨它野蠻生長。
這就是紀晨風從小長大的地方。
將車停在長階下,沒有監控也沒有人煙的荒涼路邊。
可能會被小偷砸玻璃,但我並不在乎。
插著口袋,一級一級往上走,直到走到階梯的盡頭。狹窄的過道上堆滿了雜物,靠階梯的那間屋算是一排房門前最乾淨的了,只擺放著一張簡易的小方桌,上頭倒扣著兩把更小的板凳。
刀與砧板的碰撞聲從單薄的門板裡洩露出來,雖然才五點,但屋子的主人已經開始準備晚餐了。
沒有門鈴,只能忍著噁心敲了敲看起來並不怎麼幹淨的門板。
“誰啊?”
藍色的鐵門吱丫著從裡面被推開,嚴善華手上戴著袖套,身上穿著圍裙,從門裡探出頭。
見到我,她不敢置信般睜了睜眼。
“小念……”
“信呢?”我開門見山。
她反應過來,馬上轉身進了屋:“哦,哦哦。等等,我找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