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吃肉 作品

390. 陳萌 陳萌覺得自己仁至義盡了。……


    走馬上任之後, 陳萌就命人張貼告示鼓勵百姓告狀,就盼著有人來告狀,好顯出他陳京兆的風範來。

    現在好了, 案子又來了, 陳京兆的臉也綠了。

    被告餘清泉, 也算是小有名氣, 告的是侵奪民田,這件事與餘清泉一黨之“抑兼併”的口號形成了一種微妙的嘲諷。

    京兆府衙內外圍了好些看熱鬧的閒人。陳萌將狀紙收下, 先問苦主情由。

    苦主見陳萌收了狀紙, 連連磕頭,口稱“青天”。接著,他便說了自己的經歷:“小人祖上留下些許薄田,也算是祖產, 一直用心經營,不敢懈怠。哪知禍從天降, 那位餘大官人看上了小人的這點產業, 派人到小人家裡說要買。小人哪裡肯?大人明鑑,自從小人的田被公主府佔了去,小人一家十二口就只剩這四十畝薄田度日了,一家衣食……”

    圍觀的人開始議論:“怎麼又有公主的事兒?”

    陳萌面無表情地抬起右手,打斷了他的話:“什麼公主?”

    苦主只好又從頭說:“小人家裡人丁繁衍,祖傳的四十畝田不夠,小人夫妻二人帶著四個兒子另闢了一處荒地。地沒開熟, 還沒來得及上稅, 先被魯王佔了去,後因魯王壞事,先前大理寺的祝大人又將田發還給了小人。才拿到手沒焐熱, 又被安仁公主家佔了。”

    陳萌眼皮一跳,垂眼看向這個倒黴蛋,攏共兩塊地,一塊被安仁公主搶了,另一塊被餘清泉給低價強買了。全家老小十幾口要吃飯,也難怪他會告狀了。

    陳萌覺得自己也很倒黴,餘清泉之外,又扯進來了一個安仁公主!還被圍觀聽斷案的百姓給聽著了。事無不可對人言的青天,果然不好當!

    堂下苦主還仰著頭滿眼期待,堂上陳萌已經沉默了。兩人對視良久,苦主眼中希冀的光漸漸黯淡。

    陳萌深吸一口氣,下令派人去餘清泉家拘人,苦主心中重新燃起了希望。陳萌卻說:“退堂,待人犯到案後再審。”命人記下了苦主家的地址。

    苦主一家走後,陳萌又喚來了捕快,命他們悄悄跟著苦主,看看苦主是否有什麼隱情。他總覺得這個苦主有點不對勁,告餘清泉就告餘清泉,為什麼又扯上安仁公主?這是有什麼陰謀麼?

    他自己則去處理其他的事務,不多時,餘家的管家來了。見了陳萌,餘家管家也不敢擺架子,跪下來陳述,說是簽了契的買賣。陳萌命將苦主帶上來對質。

    堂上,苦主哭天搶地:“誰肯將祖產輕易賣與人?公主奪了我那一處田之後,這一處就是我的命,怎麼會想賣呢?是他們逼的,說,不賣就要拿我們見官!”

    雖然也不知道犯了什麼罪就要見官,但是無緣無故被投進大牢的事兒也不少。進了大牢之後會怎麼樣,就看各人的命了。這麼一想,他們就把田給賣了。

    討飯也比丟命強不是?

    餘府管家也不甘示弱:“大人,此賊必是受人指使,要誣陷我家大人!”

    侵奪民田的事是常有的,陳萌沒有全信餘府的話,但是,這苦主明著告餘清泉,供詞又扯上安仁公主就有點可疑,陳萌下令將雙方收監,再派人去走訪。

    走訪需要時間,今天是沒結果了,天黑了,陳萌回到家中。

    陳放夫婦已經赴任,家裡中只有夫婦二人與其他幾個子女。陳萌說了次子陳枚兩句:“跳脫滑稽,成何體統?”

    陳枚也不怵他,笑道:“阿爹,兒已經很好啦,要是阮家……”

    “阮家怎麼了?”

    陳枚是丞相之孫、京兆之子,平素相交的也都是身份相仿之人,笑嘻嘻地告訴了陳萌一個“內幕”:“阮秀,同餘清泉爭一個婢子呢!沒爭過,惱著了,又花錢教唆人告餘清泉呢!”

    陳萌頓時來了精神:“你怎麼知道的?”

    “他喝醉了說的。”

    “說仔細些。”

    在此之前,餘清泉才與阮秀髮生過一次衝突。阮秀想買一個美婢,但因自己在家裡不做主,手頭有些緊,沒有當時決定。牙人又不能只等他一人耽誤了買賣,於是又向別人推銷。巧了,餘清泉看上了。

    餘清泉可不是阮秀這等做不了主的紈絝,他覺得合適當時就定了。阮秀猶猶豫豫的想再要買的時候,被告知餘清泉已經把人買走了。本來還兩可之間的阮秀頓時來了精神!

    兩家相爭,阮秀敗下陣來,將這筆賬記到了餘清泉的頭上。餘清泉也不怕他,壓根就不理會他。

    阮秀咽不下這口氣,拿了些錢出來,找到了苦主去告餘清泉。

    陳萌問兒子:“那安仁公主呢?”

    “這與安仁公主有什麼關係?”陳枚也是一怔,“我再去打聽打聽?”

    “去吧,打聽得仔細些,莫要被人察覺。”

    陳枚笑道:“不會的,阮秀酒一多了就開始故作神秘,裝不兩下,你不理他,他就全說了。”

    陳萌嚴肅地說:“越是這樣,越說出來的話你越信是不是?一旦故意撒謊,你信了,豈不是要誤事?”

    陳枚縮了縮脖子,老實答應了。

    雖派了兒子當坐探,陳萌也沒閒著,仍是派了衙役接著打探消息。

    兩天後,雙方都有了反饋,陳枚回來說,阮秀不知道安仁公主的事,只是針對餘清泉。衙役走訪得知,確實是有人給了苦主錢,而苦主家確實有兩塊地,本來勉強夠得上小康,結果魯王來一刀、安仁公主來一刀,最後餘清泉來一刀,苦主家徹底撐不住了。阮秀與餘清泉的衝突也是事實,且有證人。

    陳萌於是再審苦主,苦主道:“是有個好心人見小人一家老小衣食無靠,賞了幾串錢。小人既緩過一口氣來,自然要奪回祖產!小人家產被奪是實。”

    “教唆你告餘清泉?可教唆你告公主?”陳萌認真地問。

    苦主臉上茫然了一下,道:“告的只是他,公主佔了我的地,也是實。大人問案,小人從頭講起,魯王、公主都佔過我的地啊!”

    陳萌又查了苦主與餘清泉之間的交易,苦主無病無災、有家小要養,就突然把賴以生存的田地給賣了,還不是賣給自己的同族。完全不合常理。再說價格,也比市價要低不少,苦主還說:“並沒有給我們那麼多錢。”順便告發了餘家還有隱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