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吃肉 作品

第174章 安樂

 花姐與祝纓交談幾句仍是幹自己的事去了, 祝纓往後衙去,才回房又想起來一件事。

 她又有了些新的想法,轉身去書房, 提起筆來才寫了三行, 便隱約聽到了一點不同尋常的響動。

 祝纓手上沒停, 對曹昌道:“看看外頭怎麼了。”

 曹昌跑出去,很快就回來了, 對祝纓道:“有人拿禮來找老侯, 老侯正與他們推讓呢。”

 “為的什麼事兒?”

 曹昌待著臉想了一下, 道:“說賠衣裳什麼的。哦!那個人, 好像是上回說的那個姓項的商人家!”

 “知道了。你去找老侯,叫他一會兒過來一趟。”

 “是。”

 曹昌又跑了出去,不多時,跟著侯五兩個人一道過來。祝纓沒抬頭, 問道:“被纏上了?”

 侯五道:“大人, 小人驚了他們, 差使乞寬限兩日吧。”

 祝纓放下筆,問道:“怎麼說?”

 侯五懷裡抱著兩匹布, 手上勾著一吊錢。他橫了一曹昌一眼, 低聲道:“小人奉命去那家探聽些消息, 不合被潑了一身水,倒叫他們家人認出來了。小人本以為不是什麼大事,沒想到那家大郎竟拿了禮物要尋小人賠禮。小人出門不多遠就與他撞上了, 路上爭執不好看,只得將他帶過來說話。小曹一來說話, 他們丟下東西就跑, 小人還不及去歸還……”

 他說著, 展示了自己抱著的一堆東西。

 祝纓道:“他送的,你就收下。先歇歇吧,晚上吃羊肉。”

 “是。”

 因項大郎向侯五致歉這一件事,倒耽誤了侯五接著打聽項家消息的差使,侯五有些心急,晚間又吃了一肚子羊肉,愈發覺得這差使得加緊辦。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起身,想去項家鋪子邊兒上轉悠打聽一下。

 才出衙門便遇到一個小差役,見到了他便將他扯過去:“侯老叔,有件事兒得勞煩您老代向大人稟告一聲。”

 “什麼事?你去找小吳……哦……”

 小差役陪笑道:“這事兒還得您老才能辦妥呢。就城外那幾具屍首,頭都要爛掉下來了。”

 侯五道:“唔,這倒是件事兒了,我去說。”

 他又折了回來,向祝纓彙報:“大人,剛才外面來報,城外示眾的幾個賊人屍身已腐,萬一頭爛掉了下來叫手欠的拾了去,又要煩人了。”

 一旁關丞聽了,也說:“既已警告賊人,還是收斂了為好。”

 祝纓道:“也罷,就收葬了吧。唔,一同去看看吧,也算有始有終。”

 一行人先去城外,侯五想了一下,就不跟隨,趁著縣城裡的人圍觀、尾隨祝纓出城看熱鬧,他往項家鋪子打聽去了。

 祝纓到了城外,遠遠抬頭一看,福祿縣地氣炎熱潮溼,這幾具屍體圍了不少蚊蠅之類,腦袋要掉不掉的,幸虧是勾著琵琶骨吊起來的,不然這脖子早叫墜斷了。

 祝纓先不下令解下屍體,她見已圍隨了不少人,先安撫百姓:“以後但有賊人犯案,我必不輕饒!”

 百姓一陣歡呼,祝纓又說:“凡在福祿縣犯事的,都不可心存僥倖!”

 百姓們又是一陣應和。

 祝纓這才說:“放下來吧。”

 幾口薄皮棺材,將屍首一裝,都往城外亂葬崗裡胡亂一埋。圍觀的也有跟著棺材走去看埋棺材的,也有圍著祝纓笑著看的。祝纓笑道:“我有什麼好看的?該忙什麼忙什麼去吧!橘子快要上市了呢。”

 圍觀的人也笑道:“還差幾天呢!”也有人說:“您這幾天都不出來了,好容易出來了,多看兩眼。”

 一片快活。

 祝纓與他們閒搭些話,在城外看一回麥田,人也漸漸散了。祝纓看了一回麥子,原路返回縣城,卻見之前示眾的高臺架子不遠處站著兩個人。看到她來,兩人直直地站著,也不避讓,也不迎上前。

 手下衙役喝一聲:“什麼人?”

 祝纓道:“你們去看看,將他們請過來。恐怕有事。”

 兩人也跟著衙役上前了,不用祝纓親自問,衙役已喝問他們的身份。兩人一男一女,男子年紀稍長,女子約摸十五、六歲的模樣,臉上還帶一點點孩童的圓潤,身形已近成人了,看起來身材很結實、行動利落。

 二人報上姓名,男子自稱“項樂”,女子名叫“項安”。祝纓道:“項豪是你們什麼人?”

 項樂大聲道:“正是家父!”他個頭不算高,卻帶一點剽勇之氣,膚色微黑,袖口和褲腳都扎的很緊,不像是個養尊處優的小少爺倒有點江湖遊俠的模樣。

 祝纓點點頭,項豪就被阿渾的殺手刺殺的商人,祝纓讓侯五去的就是項家,看來他們就是與兄長爭執,認準了阿渾才是真兇的一對小兄妹了。

 祝纓道:“原來是你們。你們家裡現在有什麼打算?”

 兩人對望一眼,變得猶豫了起來,項安上前又是一禮:“大人,大人憐憫我們家,是大人心腸好。大人方才說,凡賊人犯案您必不輕饒的。您說到做到,親手害了家父的賊人已伏法了,小女子全家謝大人秉公而辦。小女子卻有些小心眼兒,認準了那一個真兇是必要報仇的。”

 項樂也上前一步,拜倒在地:“大人,大人的案子已經斷了,您日理萬機,不敢再請您主持公道了,只是我們心裡有話不吐不快。您是好官,我們心裡也有一杆稱。”

 衙役們緊張了起來,童立童波更是將刀半拔出鞘,湊近了祝纓:“大人小心,他們行商人家,為防路上的強人,自家也有人習武護送。這個項樂,看著就是個練家子……”

 祝纓問道:“你們要動用私刑?為父報仇啊,律法倒不是不行,然而過了時候可就不好了。”

 項安道:“大人,小女子讀書少,論起這些條目是不懂的,卻只問自己的心。便是再能說會道,再有道理,過不了心裡的坎兒,小女子也只認死理。”

 兩人目光堅定了起來,一齊又拜了一拜,然後起身向祝纓告辭。

 祝纓只覺得可樂,笑問:“我讓你們走了嗎?”

 衙役們本就很緊張,聽了這一聲如蒙大赦,“嗷”一聲擁上來,將兄妹倆團團圍住,童波一個緊張,道:“捆起來帶走!”

 說完才發覺似乎說錯了話,不想祝纓是一點也沒有責怪的意思,說:“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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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時圍觀的人還未散去,一行人圍隨著祝纓回到了縣衙,也有人腿快,又同情項家,跑到他們家報信。兄妹倆的哥哥項大郎聽了,又是一急:“淨給我惹事!”

 他的母親聽到了,走了出來說:“你去好好地將他們帶回來!”

 “是。”

 他母親道:“不管花多少錢都要把人好好帶回來。他們年紀小且不著急婚配,不急著分家、出嫁妝,家裡都由你來做主,你也該擔起責任來才是。”

 項大郎聽了母親的話,眼淚險些被逼出來:“娘,娘怎麼說這個話呢?我沒有獨佔家產的心思。”

 “你是老大,是當家人,想當這個家當然是應該的。可也不該不顧他們的心,不顧我們的心。你爹去了,你只管著家業,倒也對,人不能顧前不顧後。可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炷香,親爹的仇也不肯報,又有什麼意思?你不能怪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