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吃肉 作品

第62章 同路

    陳萌在庵堂裡不說話,出來才低聲問:“如何?”

    祝纓道:“亦喜亦憂。”她不對陳萌解釋自己是怎麼看出來的,只說了自己的結論:“是自己一個人,帶著些傢俬走了的。我還要到牆外頭看一看。”

    陳萌道:“我與你同去。”

    祝纓看了他一眼,陳萌苦笑道:“怎麼?我就不能對自己表妹上點心?”

    祝纓道:“大公子肯幫著大姐我當然是高興的,只是大公子這麼留意外家,恐怕……”

    陳萌道:“你要生在詩禮之家,前途必是比我好的。”

    “啊?”

    “走吧,看看去。”

    在牆外看了一陣兒,陳萌亦步亦趨,看祝纓往外走到了大街上才住了腳,問道:“她走這條路的?我和舅舅都使人問過了,說沒有見過一個小娘子出來,也不曾見過尼姑出來。”

    祝纓道:“她要走,當然不能叫人看見了。庵堂裡的尼姑也太勤快了,打掃得不剩什麼痕跡了。說不得,只好暗中廣撒網了,我這些日子也四處走走,我認得她的身形,萬一碰上了呢?”

    陳萌道:“也好。”

    祝纓又問:“且慢,府裡她的房裡可有什麼痕跡麼?有書信沒有?方便看一看麼?”

    陳萌道:“書信尚未聽說,你想進她家看?卻是難了,哪家肯叫人去看閨房?這樣吧,我去打聽一下,有什麼消息再告訴你。你也略上上心。”

    兩人於是分手,祝纓回家就被張仙姑一把扯住:“老三啊!這是怎麼一回事兒?我是你娘,你有事兒得跟我講啊!花姐人不錯啊!咱們能幫就幫,我也不會要害她的。況且知根知底的,就要她來咱們家,我也是願意的。”

    祝纓哭笑不得:“娘,你想到哪裡去了?我並不知道花姐的去向,你聽著大公子的話了,千萬別說人丟了。”

    張仙姑道:“這個我懂。哎,花姐真的是自己走了?不是被什麼人劫了?”

    祝纓道:“我得出去找找。”

    “哎,那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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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纓未及出門,陳萌又快馬趕了過來,祝纓驚道:“難道人找到了?”

    陳萌道:“什麼呀?留書!你看看,能看出什麼來不?”他才回自己家,馮府裡就送來了消息給他,馮大娘子在放對牌的盒子裡找到了花姐的留書。

    祝纓接過了一看,是花姐的筆跡,再一看內容,寫的是自己走了,自認不孝,請母親不必為一個不孝之人傷感。此生感受到了一些骨肉親情,總是她欠了家裡的,然而或許是她親緣淡泊,終是想閒雲野鶴過一生。又謝了這些日子母親、舅家、兄嫂等人的照顧。

    祝纓愈發坐實了心裡的猜測,對陳萌道:“算算時辰,她應該走不遠。”

    陳萌道:“我知道。”

    祝纓道:“那我在城裡找。”

    陳萌道:“你一個人,能怎麼找?這大街上早灑掃過一遍了,一日無數的車馬經過,你再有本事也不行,還是我來吧。只一條,她要來找你,你必得告訴我!”

    祝纓道:“我縱不說,你看我這淺屋,也藏不住人,我也沒錢別處安排人不是?”

    陳萌才怏怏地說:“這都什麼事兒?”

    祝纓心道:我就找到她了,也不能告訴你呀!

    陳萌一走,她略一收拾帶點東西就去了鄭府。

    鄭侯府上的人對她已經頗為熟悉了,這天門上領頭的還是甘澤那天請客時請的陪客,年輕時受過甘澤父親提攜的,如今是個小管事了,對她笑道:“三郎,來拜七郎麼?你今天可來晚了。”

    祝纓笑道:“林叔,你這話說得可不對,哪裡晚了?還沒宵禁呢。”

    兩人胡說八道了幾句,林叔就幫放她進去了,在門外通稟一聲,又放她去了鄭熹的書房。甘澤聽說她來了,先迎了出來。此時,甘澤已知了陳家後生沒落著好,然而祝纓到底是怎麼做到的他想破頭也沒想明白。無論如何,總是念著祝纓的一份情。

    甘澤道:“三郎?也就是你,旁人誰不是早早來排著隊求見的?快來吧,七郎心情正好,你又與別人不一樣。”

    祝纓進了書房,鄭熹看起來果然是心情不錯的樣子,問道:“你這孩子,想起一出是一出了?是又有什麼事要差遣我了?”

    祝纓笑道:“怎麼就是差遣了?我怎麼會差遣上峰這麼沒眼色呢?是來請教的呢。”

    鄭熹樂得教導她,問道:“是什麼?”

    祝纓先拿出一張紙來,都是讀書時不明白的,鄭熹一一給她講解了,說:“叫你正經讀經史,由進士科而出仕,偏不肯!你要正經讀書,這些都有先生教。”

    “我看未必就比您強,我鄉間也聽先生講呢,還不是講得半對不對。”

    鄭熹笑罵:“你就拿我當私塾先生使了?京裡的大儒豈是鄉間野狐禪能比的?剛才說的,都聽明白了?”

    祝纓道:“嗯。”

    “那還不回去接著讀書?”

    祝纓道:“還有件事兒。”

    鄭熹對陸超道:“瞧,就是來差遣我了。”

    甘澤陸超都笑了。

    祝纓道:“是想明天您又得上朝,趁您上朝的功夫,我就把這事兒給辦了,先得跟您稟告一下——咱們複核舊案,現手上有一件,須得去崇玄署借抄一下檔,查查涉案的僧道究竟有無其人。”

    她從袖子裡掏出疊紙來:“是這個事兒,案卷我不敢帶出來,就抄了這個案子回來,您過目。”

    鄭熹想了一下,道:“也好,我寫張條子,你去。”

    祝纓接了箱子,向鄭熹道了謝辭出了鄭府。出來之後看離宵禁還早,她也不回家,又回了庵堂所在之地,從大街上一點一點,仔細地查找。陳萌說,這一天下來路上有無數的車馬行人經過,會破壞花姐的足跡,這是對的。

    祝纓說,庵堂尼姑太愛乾淨,打掃得仔細,這也是真的。

    但是,並不代表祝纓就發現不了問題。

    沒有小娘子出來,那可能出來的是個出家人,對不對?人的鞋子可以換、裝束可以改,但是體重等閒難改。花姐是自己走的,身上連了金銀細軟,就比她本身的體重重,步態和腳印的痕跡就會變。

    祝纓先在牆內看到了花姐改變前後的腳印,再出來追蹤這改變後的腳印,看出來花姐是換了鞋子的。按照她平日觀察行人的經驗,當是小腳穿了雙大鞋,應該是男子的鞋子。再照新鞋子留下的印子,慢慢地、艱難地一路去找。

    順著腳印,她甚至能夠猜一猜花姐當時的心境。花姐沒有走大路中央,也沒貼著牆根,她走在路上偏靠邊,避讓路上的行人車馬,所以她的腳印便沒有被完全的覆蓋掉。她的身上應該帶著一個包袱或者搭褳,又或者是藏在寬大的男裝裡,這讓她的步幅與日常有了些許的不同,腳印追蹤起來更明顯一些。

    她一開始很緊張,步距時大時小,過了一陣兒就變得均勻了。她很正常,很自然地走著,沒人能夠拘束的樣子。不時駐足,步子又變得小了一點,繼而正常地走。

    祝纓對花姐是瞭解的,接下來,花姐應該不是急著出城,因為出去了沒人接應沒個落腳的地方就危險了。離家是為了自己過得更好,不是為了給強盜賊人送菜。必須穩妥,那麼怎麼辦呢?

    找個地方先住下來。

    好些客棧會查路引文書之類,但是如果只是賃個房子住兩天,又或者是小的不太講究的客棧只要有錢,那就不錯了。略躲幾天,想來馮府也不能大肆聲張找人,過了這風頭再從容籌劃就行了。

    當前,祝纓最擔心的是花姐買了張尼姑的度牒,到時候一報智字輩的法號,陳萌那裡一查,就得被抓到。

    她要趕在他們之前先找到花姐。

    在宵禁之前,果然讓她找到了一個小客棧。這家小客棧門臉很小,屋子裡也不夠亮堂,掌櫃的殷勤地迎了上來:“小官人,住店還是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