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吃肉 作品

第6章 變化

    打張仙姑房裡出來,祝三站在中庭,月光灑在地上,整個院子彷彿一個小小的池塘,如果是個文人對著此情此景必能有一篇佳作。可惜站在這裡的是個粗識文字的祝三,她滿腦子只想著一件事:接下來怎麼辦?

    祝三打小就是個有主意的人,只是輕易不與人爭執,所以連張仙姑也不知道她的想法,只當她是個“聽話”的孩子。而離開朱家村,則是祝三長久以來的想法。

    其實,她清晰地記得自己有離開朱家村的念頭是在四歲的時候,又一次被村童們譏諷嘲笑“外來戶,來咱們這兒討飯來了”、“他娘是個搞破鞋的,髒死了!別理他!”,她忍不住氣咻咻地對張仙姑說:“咱們走,不在這裡受他們的氣。討飯也不討他家的!”

    張仙姑一口否決,還在她背上扇了好幾巴掌,連打邊說:“你發的什麼瘋?人離鄉賤!咱家就在這兒了,你要去哪裡?離了這兒到哪兒你都還是個外來戶!還要再從頭受一回氣!”朱神漢也是這個意思,這個地方他已經熟悉了,沒有特殊的原因誰願意背井離鄉呢?

    祝三小時候也會跟父母說些心裡話,一次兩次的,說了心裡話就要被說“古怪”、“胡說”,就要捱打,幾回下來就什麼也不對他們講了。自己心裡的主意卻越來越堅定——單看父母的日子過成這樣,他們的人生就不是她的好榜樣。父母既無可模仿,祝三便依著自己的內心自由地生長,面上還裝得像個老實孩子。

    越長大,經歷越多,徹底離開朱家村到縣城去的想法就越堅定——哪怕依舊跳大神、受欺負,也比在同姓同族聚居在扎堆的地方當外來戶誰都能踩兩腳要強得多。何況她還未必就一輩子釘死在跳大神這件事兒上呢!幹什麼不能養活自己?

    她還有一塊心病:她是個女孩子,卻被張仙姑瞞稱作男孩。張仙姑天天像有鬼跟在後面要害她似的提醒:你是男孩兒啊,記得你是男孩兒!不能叫人知道你是女孩兒!要出事兒的!張仙姑這麼神神叨叨的,得有一半兒是因為這個。

    她不能不管張仙姑!那天,張仙姑打完了她,拿出點壓箱點的私房錢買幾根帶肉的骨頭回來煮了,拆了肉給她吃,張仙姑自己卻將骨頭嚼得吱吱響。懂事的人簡直不能回想當時的情景,想多了得發瘋!

    祝三立意要將母親拽出那個破爛地方。

    離開朱家村,到縣城裡是第一步。

    然後是戶籍。那一年上縣城廟會,她聽人說官府慣例每過一段時日就會讓人自報戶籍。只要存夠一筆安家費,往縣城裡先賃間房,到時候報個戶籍,蓋上鮮紅的大印,清清楚楚寫上她是個女孩子。她自認不比別人差,攢錢也比別人快些,憑她一雙手、一身本事,怎麼也能攢下點小小的家業養活家人且不用受鄉民的氣。到時候一家三口憑本事過個溫飽日子,豈不是好?

    現在可好,一步一步陰差陽錯,戶籍是落到縣城了,可是……

    看了一陣兒月亮,祝三回了自己房裡,翻出那張麻紙寫的、於平新給辦下來的戶籍頁來,望著上面的“中男”二字按住了額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