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鳥村 作品

第二百一十一章 不特定對象

    就是完結的案子,嫌疑人可能也不滿意,受害人或家屬也許同樣不滿意。

    刑事案件本來就是社會矛盾的大沖撞,回頭衝撞到辦案人員身上,不一定,但不奇怪。

    但從案件的複雜程度來說,針對柳景輝的案子,反而更好偵破,影響也小。

    反而,作案者如果針對的是紫峰山,那就是針對不特定人群的,這種,偵破起來麻煩,背後的原因,估計也不會令人愉快。

    柳景輝臉色微冷,道:“我是去找屍體的,就在有點眉目的時候出問題。跟前甚至都沒有其他人上來的跡象,結果車胎被戳……這種情況,不需要想的太多,最直接的推理,就是最正確的推理。這人就是妨礙我找屍體的!”

    這時候,旁邊的王鍾小聲道:“他們這樣子做,豈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也不怕激怒您?”

    “他們本來想弄死我的。”柳景輝恨恨的道:“要不是我的車技好,就掉懸崖下面去了。”

    江遠也不知道柳景輝的車技是不是真的好,略有點遲疑。

    柳景輝無所謂的道:“不用深究這個,敵人害怕的,我們就要堅持做下去,我明天就去紫峰山煤礦,繼續找屍體去。”

    “護士說您要住院一個月的……”

    “是一個月傷愈,我又不用胳膊。帶著去就是了。”柳景輝大咧咧的,道:“這次我多帶幾個人,陪這位兄弟玩玩。”

    “你怎麼知道是一個人?”江遠反問。

    柳景輝笑出了白牙:“我當時連槍都沒帶,如果人多的話,一擁而上,把我砍死埋掉不就行了,何必扎車胎,這麼不穩妥,還留下更多的證據。”

    江遠默然。他們是一起爬過吳瓏山的獵道的,這種荒郊野外沒監控的地方,血跡乃至於人體組織,都有可能被微生物所分解,再把車賣去草原,就很難追查了。

    相比之下,柳景輝車禍失蹤,總歸要有人來調查的,刀戳過的輪胎,大概率是躲不過現勘的眼睛的。

    “所以,有個人窩在紫峰山煤礦,還殺人?”江遠將情況總結了一下。

    柳景輝的表情漸漸嚴肅起來,良久,道:“想不通。不管怎麼說,先找到屍體再說。”

    “我陪你去?”

    “用不著。”柳景輝再次拒絕了:“髒活,用不著你。我本來想把煤礦走熟了再調狗的,這回直接調就行了。沒你什麼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