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拉袖 作品

第二百零一章 明朝不缺清官

    成化十二年,公元1476年,建寧衛指揮使楊曄和他老爹致仕指揮同知楊泰一起“暴橫鄉里,戕害人命”。

    這一老一少父子二人在福建無人敢惹,說起這個楊曄,其本人雖然籍籍無名,但祖上卻極為顯赫,堪稱明代文官集團的老祖級人物。楊曄的曾祖父楊榮,是正統年間著名的“三楊”之一,明朝初期文官集團的領袖人物。楊榮雖早已去世,但楊家靠著祖上的餘蔭,在老家福建橫行無忌,文人們官官相護,也無人敢管他們。

    凡是能想到的傷天害理的事,這父子倆都做了,侵吞軍費,盤剝百姓,蓄“貨貲鉅萬”,殘忍成性,肆意殺人,什麼霸佔人家妻女,奪人家田地,扒人家房舍,直到害人性命,可謂罄竹難書。

    不料卻難得碰上了一個不按規矩辦事的刺頭,時任福建按察副使馮俊。這位馮大人不吃楊家那一套,果斷查明瞭楊曄的罪狀,下令將其逮捕歸案。

    馮俊,字士彥,廣西宜州人。明代天順四年舉進士,歷任刑部浙江司主事,福建、湖廣按察副使,都察院右列都御史,巡撫四川。

    這一年馮俊赴福建任按察副使,一到任,百姓即紛紛控訴建寧衛指揮楊曄的罪行。曾有一人為避其害而躲入棺材之中。楊曄令人放火焚棺,把人活活燒死在其中。建寧府一帶為楊曄所慘殺者數十人,但因楊曄是官曆永樂、洪熙、宣德、正統四朝的東陽大學士楊榮之孫,權勢極重,為福建的地方大吏所庇護,負冤者無所申訴。

    馮俊是個聰明人,也不是逮誰咬誰,能力還很強,雖生於窮鄉僻壤的邊陲,在任刑部浙江司時,就有所感悟,要往上爬就的當刺頭,原因是目前朝廷正走向腐敗,官場日趨黑暗,朝廷中的權貴勢力日熾,結黨營私,把持朝政,地方豪右勢力也橫行鄉里,魚肉百姓。一般的僚屬,甚至內閣大臣多攀附權貴。  遇事,若有使“權幸者不便者”或有“稍涉權貴者”,一律專庇權貴,無所謂秉公辦事。自己根本沒有後臺,也不想攀附權貴,知道自己的性格跟官場格格不入,既然是專事刑案,專事“伸冤理枉”,那就以澄清吏治為己任,專挑權貴下手,來挽救自己在官場上“不得人心”的政治危機,可謂竭盡全力。

    即任刑部浙江司主事的時候,“獄無鉅細,必引鞫自理”,而且辦事效率極高,“案牘如山,一日即得,判筆如飛,吏三人錄其手稿不暇給也。”那一年正好皇上下詔在全國範圍內審理案獄,特別是一些積案,並派出遣御史刷吏牘,御史七員分赴各地,馮俊一介身於官場,即勤於職守,才能顯露,因而很快被委以重任,  奉旨往廣東錄囚。

    在廣東,其中最著名的案例是新會劉銘謀殺案。當時,廣東海康人吳金童攜妻女逃難到新會,吳妻年芳二十三,長的花容月貌,在這世上有些女人生過孩子後,會更加漂亮動人,吳妻就屬於這一種,被新會豪右劉銘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