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無風 作品

第276章 奉旨觀政(四)

    大明自宣德以後,鎮守中官逐漸形成三種類型:南京等處守備太監、諸邊鎮守中官、各省鎮守中官。

    南京守備太監的職責是“護衛留都”。如果具體來說,內事有南京內府衙門及孝陵衛事務,後湖墾藝及被謫種菜淨身軍人的管理,各地發往南京的有罪中官的懲治及囚禁等;外事有南京城防江防的籌劃、南京諸獄的錄囚、大勝關等關隘官軍的提調,江南各地賦稅錢糧的徵收等。

    諸邊鎮守中官的職責當然主要是守邊。如果具體來說,一是“監軍”,二是“撫夷”。鎮守中官的監軍與監察御史不同,監察御史監軍是稽核功罪賞罰,鎮守中官監軍則擁有監督軍事將領、協贊軍事行動、整飭軍紀邊防等權限。

    而各省鎮守中官的主要職責是安民。其具體的職權有監督文武官吏,調遣衛所官軍鎮壓人民反抗、彈壓土豪大戶、緝捕在逃人犯,應地方治安的需要而向中央建議增削行政、軍事設置,協調本省文武官員及司、府、縣機構的公務,招撫流失人口等。

    另外,所有的鎮守中官又都負有兩項特殊使命,一是作為朝廷耳目,隨時通報各地情況;二是為皇室採辦土物貢品,以為奴才對主子的“孝順”。

    黃鎮守既然是鎮守大同,當然屬於“諸邊鎮守中官”,諸邊鎮守中官設置於從遼東沿長城至甘肅一線,即所謂的“九邊”地區,這些地區在明初多設有都司或行都司,為北邊重鎮。永樂時,陸續在這些地區增總兵鎮守,下設分守參將及遊擊、守備等武職,同時分派中官出鎮,監督、巡視軍務。宣德以後,凡有鎮守總兵官處,均設鎮守太監或少監,有分守參將處,設分守少監或監丞,有武職守備處,亦設中官守備,一般是監丞、奉御、內使等,形成了鎮守武臣和鎮守中官兩套完整的系統。

    此時高務實所要倚重黃孟宇的地方,卻是在於他擁有看管軍械這一塊的權限。邊關各城堡關隘多設監槍內官,職責是“專護火器,武職軍官對此不得染指”——監槍內官由宦官出任,歸鎮守太監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