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狂魔 作品

第589章:文化傳播系統(9)

    她第一部大概三十萬字。

    算起來就要價值九萬了。

    而這僅僅只是最基礎的收入,後面出版版稅才是真正的大頭,區別無非就是基礎收入是確定且肯定的,版稅則是得看具體銷售量,銷售越高收入越多。

    所以丁雲很快就同意了這個條件。

    並且直接在網上籤了網絡合同。

    這個世界雖然依託於網絡的各行各業,發展的相對較慢,但網絡技術本身發展的卻挺快的,甚至有關於網絡方面的法律推進之類,也發展的相當迅速。

    在沒幾個人利用網絡詐騙的時候。

    就已經出臺了網絡詐騙法案。

    關於網絡合同的標準,以及合法性之類的規定,也是在計算機剛在很多公司出現,還沒怎麼在普通家庭中普及的時候,就已經立法執行一條龍推進了。

    並且被很多簽訂合同的雙方距離較遠的人所接受,這也大大方便了丁雲與雜誌社之間簽訂合同,不需要見面又或者郵寄紙質合同之類,省了不少時間。

    簽好合同之後,丁雲她是繼續對接下來的那些內容進行本土化,而雜誌社那邊主要是針對丁雲發過去的第一部進行校對,雖然丁雲說她已經校對過了,但是該走的流程還是要走的。

    畢竟要是不走這個流程,裡面出現錯別字之類的話,最後還是他們責任。

    如此又過了十天。

    刊載了丁雲第一部前三章,共計三萬字的《武俠》這才出現在全國三十二郡的大多數報刊亭,或者書店裡。

    丁雲優先把稿子投給這家雜誌社的主要原因就是在於,他們雜誌社歷史悠久,並且渠道很廣,基本能夠在全國發行,這一點已經比很多隻能在區域內發行並有點名氣的雜誌社,好上許多了。

    很多區域內的雜誌之所以銷量很不錯的主要原因是在於,他們已經徹底掌握了這一片區域內大多數人的口味,所以他們的刊載內容,主要就是專門針對這片區域的人收集撰寫的,雙方可謂一拍集合,最終的銷售量自然不會太低。

    而全國範圍內發行的雜誌,必須要考慮到全國各地的不同情況,文章內容要做到具有普適性,不能只討好某一部分人,同時還得注意到各個區域忌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