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卷詩書萬點花 作品

423、搶收莊稼三

    幸福社一共25戶人家,混居在這個裡的蒙古人不算,他們另有管轄。他們組成了一個生產小隊,每一個生產小隊是一個獨立核算的集體。

    一個生產小隊,分配2500畝土地,平均一戶一百畝地。這個土地的所有權是楊凡的,他們只是有使用權。畢竟這是楊老爺的軍隊打下來的土地。目前楊老爺不收地租。

    這25戶人家,組成一個股份制的小企業,相當於從楊凡那裡租來的土地,交給他們經營。每一戶人家都是一個股東。隊長是選舉出來的。早期開發的時候,必須要集中力量,不能搞一家一戶的開荒。

    像農田水利等,很多都是必須集中力量才能乾的。楊凡不想把地直接分給農民,那樣用不了幾年就會出現貧富分化,重新出現流民。

    楊凡想試驗一下,推動農村股份制,以社為單位,25個股東,平均股權。選舉產生經營機構和行政機構。以公司制來推動農村改革。

    楊凡提供給種子、肥料、技術推廣。讓他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嚴禁土地買賣和私人自由流轉。每年按照社裡的經營利潤,按股份分紅。

    除了種植,也可以發展養殖業和手工業,總之就是隻要不耽誤農業生產,什麼賺錢,就可以經營什麼。是否盈利完全交給市場。

    但糧食要統供統銷,交足了公糧,剩下留給社裡的可以自由買賣。至於社裡將來如果願意把地分給農民,再看到時的情況。

    至少現在還不行。要等到本地開發成熟了,公共建設大量減少了再說。

    今年是第一年,所有的糧食都是楊凡提供的,楊凡以貸款的方式給每一戶農民。

    他們的宅基地,建房的錢,生活用品,生產工具、衣服被褥,兵器鎧甲都是貸款的。

    因為實行全民武裝制度,每一戶都必須有一個民兵。

    所以必須置辦全套鎧甲和長矛、腰刀、棘輪鋼弩(弩不用訓練直接可以上手)、匕首、連枷(也可以打麥用做生產工具)等。

    其他家庭成員不分男女老幼,每人都要有一把朴刀。這個既是武器也是生產工具。平時可以做柴刀用,裝上木柄就是長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