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椒牛仔骨 作品

181 是美刀不?

 這份天價代言合同一出,除了引起轟動,還引來了一連串的連鎖反應。

 比如就有espn記者質疑,薛連城配得上這份合同嗎?有資格建立個人品牌嗎?

 年代言費2500萬刀啊!

 詹姆斯和四屆得分王杜蘭特也不過是3000萬年代言費,薛連城一個新秀,就與聯盟門面相媲美了?

 而且……

 還建立自己的球鞋品牌。

 連科比,詹姆斯,杜蘭特這樣頂級巨星都沒做到,但薛連城一個新秀就成nBA第二人了。

 簡直是荒謬。

 甚至不少球迷都站出來冷嘲熱諷。

 “安德瑪是二傻子嗎?”

 “人傻錢多啊!”

 “年2500萬代言費,給誰也不會給一個新秀啊!”

 “最難以理解的是,竟然給薛連城建立個人品牌,你特麼瘋了嗎?”

 “像安德瑪這樣一個小公司,給球員建立個人品牌能有多少含金量?”

 “也對,營收額比不上耐克的零頭,就這破公司,能有什麼前途。”

 “我就看著你什麼時候成為笑話。”

 滿屏都是那種吃不到葡萄,都在說葡萄酸酸的感覺。

 也有不少球迷更直接,為自家偶像鳴不平。

 “耐克什麼時候也給我詹建立個人品牌啊?”

 “目前來說,只有科比和詹姆斯有資格建立個人品牌。”

 “科比都生涯末期了,估計很難有機會,只有我詹配。”

 “薛連城都能,科比為什麼不能?”

 “杜蘭特四屆得分王,未來的聯盟第一人,肯定也能。”

 “瑪德!杜蘭特都能,威少也能。”

 “威少都能建立個人品牌的話,那哈登也沒問題。”

 “我焯,你把上賽季奪冠鄧肯放哪去了?”

 最後說著說著,幾乎所有球迷都覺得自家偶像有資格建立個人品牌,一副信誓旦旦的模樣,胸脯拍得梆梆作響……

 而更有一些好事記者,去問了各大球星對於薛連城拿下天價代言費的看法。

 記者問科比:“薛連城簽下天價代言合同了,你知道嗎?”

 科比:“這很不可思議,但我還是要恭喜他,他的未來成就配得上這份合同。”

 記者問科比:“薛連城還建立了個人品牌,對此你有什麼看法?”

 科比如是道:“以他背後的市場來看,他極有可能成功,成為中國人眼裡的喬丹。”

 記者又問:“你會向耐克提議建立個人品牌嗎?”

 科比苦笑連連:“你看我還有機會嗎?”

 ……

 記者又去問了詹姆斯:“薛連城簽下天價代言,你怎麼看?”

 詹姆斯面無表情:“恭喜他。”

 記者又問:“對於安德瑪為薛連城建立個人品牌,你感到驚訝嗎?”

 詹姆斯:“確實出乎意料。”

 記者接著問,“你作為耐克目前的頭牌,你覺得你有機會建立個人品牌嗎?”

 詹姆斯眼中陰霾一閃而過,以開玩笑的口吻道,“我覺得以我目前取得成就來看,我應該受到尊重。”

 這也算變相地向耐克喊話。

 但今時不同往日了。

 喬丹那個年代,耐克還是個小卡拉米,自簽下喬丹後,才扶搖直上,一躍成為運動品牌的霸主。

 而耐克當時與喬丹建立個人品牌,算是相輔相成,共同成長。

 現在耐克已經成為巨頭公司,市值高達700億刀出頭,怎麼可能還會眼巴巴地向球員送錢。

 要知道,耐克每年要向喬丹支付分紅高達上億美刀。

 沒錯。

 喬丹坐在家裡,什麼都不用做。

 耐克都要雙手奉上上億美刀。

 上億美刀啊!

 這是什麼概念。

 nBA球隊工資也就幾千萬而已,可想而知喬丹的影響力有多麼恐怖。

 詹姆斯想複製喬丹,從耐克手裡搶錢,很明顯是不可能的事情。

 除非……

 詹姆斯簽約一個像安德瑪這樣的小公司,然後憑一己之力挑落耐克,把這個小公司帶上霸主的位置。

 否則的話。

 這輩子都不可能的。

 耐克不可能再給其他球員以分紅模式建立個人品牌。

 但跳到小公司,憑一己之力把名不經傳的小品牌打響,談何容易啊?

 市場份額就這麼大,就像蛋糕一樣,你切了一塊,那就少了一塊,耐克能樂意才行啊!

 你有這樣的影響力才行啊!

 其實球星和品牌方,是雙向奔赴。

 一個球星簽約大品牌,你容易獲得更多的資源,擴大影響力。

 比如詹姆斯簽約耐克。

 因為耐克的市場佔有率擺在這裡,買耐克用品的人本來就多,你代言耐克後,會讓更多人認識你,認可你。

 然後曝光率啊,廣告啊,公關啊,標籤啊,媒體發言權啊等等,就會接踵而至。

 詹姆斯能有今天的聲勢,耐克的功勞絕對不小。

 但反過來說。

 詹姆斯也用自己球場上的表現,回饋了耐克,打的越好,收穫的粉絲也就越多,利用個人影響力,鞏固耐克的霸主地位。

 相輔相成,就是這個道理。

 如果有選擇?

 當然是簽約大品牌更好,這是毫無疑問的事情。

 可惜。

 耐克現在牛逼克拉斯,充滿了傲慢與無禮,給薛連城的報價是最低的。

 薛連城當然不可能叼耐克……

 除了問科比和詹姆斯,記者也去問了威斯布魯克,杜蘭特,哈登,庫裡等新生代冒頭的球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