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日新 作品

第 161 章 水雲幫(三)

檔案袋裡有一些照片,是吳月杉跟李新知的合影,看角度似乎是偷拍的,想必是吳月杉找人偷拍下了她自己和李新知一起走在街上頗為親密的照片,作為她和李新知關係匪淺的證明。




此外有一封信,是吳月杉寫的,字歪歪扭扭的,並不好看,不過內容卻觸目驚心。




信的內容大概是,吳月杉說自己是在羊城的髮廊當學徒的時候認識李新知的,她那時候日子過得艱難,所以當李新知光顧了她幾次後,突然提出了讓她跟他的意思,她便沒有拒絕。




但她也知道,這個所謂的“跟”是什麼意思,那就是做對方沒有名分的女人。




也就是情婦。




不過,吳月杉也認了,現實已經讓她舉步維艱,她何不讓自己活得輕鬆暢快一些呢?




剛跟李新知在一起的日子,她的確是輕鬆暢快的,李新知這個人雖然不夠溫柔,卻很大方,而她呢,從小到大,什麼苦沒吃過,她覺得世間最苦的莫過於貧窮。




很長一段時間,她的認知可能都沒有變過,直到李新知給她吸毒,她才知道貧窮哪裡是最苦的呀,變得不人不鬼,任何擺佈,那才是最苦的。




不過那時候她已經沒有後悔藥可吃了。




在信中,吳月杉說她嘗試過兩次戒毒,不過都被李新知發現了,一頓毒打之後便是給她吸食劑量跟大的毒品。




之後的故事便如羅昊和秦簡猜測的那般,吳月杉已經完完全全成為了李新知腳下的狗,李新知要求她跟他一起回浦江,為他做事,她沒有權利拒絕。




於是,便有了通安鎮的杉杉美髮店。




李新知除了最開始給她置業的時候,出現過幾次之外,便再也沒來過通安鎮,而她去找他的頻率也不高,那便是每次交接毒品的時候。




吳月杉在信裡詳細描述了每次交接的過程,首先是袁思萱到她的店找她理髮,給她傳遞具體時間。




然後她便會按照這個時間出現在漢州縣,袁思萱孃家的老房子,跟袁思萱的丈夫進行交接。




早在審問袁思萱和她的丈夫時,便知道他們夫妻是不知道李新知這個人的,因為一直以來,跟他們接觸的人,只有菜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