杳杳一言 作品
第23章 第 23 章
林頌安騰出手打開衣帽間的燈。
低頭看了一眼, 他忍著笑,又把燈關了。
談寧耳尖通紅。
緋紅色一直蔓延到脖頸。
這實在不像是談寧該有的反應。
原來小貓也會害羞,林頌安微微俯身, 用臉頰去蹭談寧滾燙的耳朵,故意臊他,“偷手錶的小賊,是該扭送公安局, 還是就地處置啊?”
談寧不吭聲。
“小貓偷東西有什麼處罰嗎?”林頌安好不容易抓住這個機會,一個勁地打趣他:“是不準再吃罐頭,還是關進籠子裡?”
“不許說話。”談寧從牙縫裡憋出幾個字,那語氣像是要殺人。
“不許說話?”林頌安語氣誇張:“好凶的小貓, 偷了我的鑲鑽手錶, 私闖我的家, 還不准我說話?”
談寧羞憤無比, 開始拼了命地掙扎, 林頌安一時沒困住他, 只能下意識抓住他的胳膊, 談寧不管不顧地跑,身子都扭了過來也要跑, 林頌安捨不得他疼, 只能抓住他衣服,混亂之下, 最後兩個人齊齊倒在地板上。
林頌安把手墊在談寧腦後,把他護在懷裡。
四周漆黑一片。
視覺受限,聽覺的靈敏度就放大數倍, 即使沒有緊貼著, 林頌安也能聽到談寧急促的心跳聲, 他將掌心覆在談寧胸口。
“你在緊張什麼?”
“沒有。”
“那你跟我解釋一下手錶的事。”
“你放開我。”
“我不,除非你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
“沒什麼好解釋的。”
林頌安把他撈起來,抓進狹窄的衣帽間,關了門開了燈,他把談寧壓在玻璃櫃上,依舊困著他,“我覺得有很多地方值得解釋。”
談寧在小幅度地發抖。
林頌安咄咄逼人:“你為什麼會有一隻一模一樣的手錶?為什麼要偷樑換柱?為什麼要給我買,又不告訴我?”
“我買了個假貨,想要掉包,拿你的真貨出去賺錢。”談寧給了回答。
林頌安稍稍用力,談寧眉間微蹙。
“你覺得我信嗎?”林頌安氣極反笑。
談寧垂眸不語。
“你真想要錢,這一年半多的是機會,我的手機密碼銀行卡密碼都告訴你了,你隨時可以轉錢走人,但是你沒有。上個月我送你的那個手機,昨天下車的時候,你偷偷放在後車座,你為什麼要還給我?為什麼不拿去賣?”
“手機比手錶便宜。”
他嘴硬得讓林頌安無可奈何,甚至沒有憤怒,只是無奈。
“寧寧,為什麼非要說這些傷我的心呢?”
談寧目光怔怔。
“如果真的不在乎,那你把我的信息素香水還有陶瓷小貓還給我,那對我來說才是最珍貴的東西。”
談寧臉色發白,顯然不願意。
“難道當垃圾扔了嗎?”
談寧偏過頭。
林頌安撫摸著談寧的臉頰,因為談寧欲蓋彌彰的撒謊,他心裡那個期待已久的猜想反而更加呼之欲出。
“你是喜歡我的,對嗎?”
“不喜歡。”談寧回答得飛快。
回答得太快了,反而像是一種遮掩。
“可是我喜歡你,很喜歡,就算你突然和我分手,不告訴我原因,跟我說你只是單純想和我上床,我也還是喜歡你。”
窗戶紙完全被戳破了,林頌安沒給談寧留任何餘地。
談寧這次是真的想逃。
他推不開林頌安,只能咬他,一口咬在林頌安的胳膊上,林頌安吃痛,只能鬆手。
林頌安這次沒有阻攔,他看著談寧離開。
“談寧!”
他吼了一聲,談寧的腳步片刻未停。
談寧倉惶飛奔到門口,穿上鞋子就推門出去,他也不看路,就直愣愣地往前跑,有路就往前,沒有路就鑽小徑。因為跑動的幅度大,原本就鬆垮的髮圈掉落在地,長髮四散開來,晚風無窮盡地灌進寬大的衛衣裡,談寧身體很冷,可四肢百骸又是熱的,冷熱交替,指尖發麻,讓他完全有種滅頂的恐慌感。
林頌安怎麼能說那樣的話?
喜歡,有多喜歡?
那當初雷忻那幫人問林頌安有沒有對象的時候,林頌安為什麼要說沒有?
談寧不相信林頌安的喜歡。
不相信因為好奇因為新鮮,電視劇裡常播的泡沫偶像劇那樣的愛情。
他一路往前跑,試圖甩掉滿腦子的困擾。
他壓抑好多年,這次竟然是他第一次不管不顧,發了瘋地往前跑。
被他間接害死的父親,為了遺忘傷痛所以對他疏遠的母親,在他背後指指點點的同學,兩個世界的戀人,註定平庸的beta的一生……全都拋在腦後。
全都忘記。
停下來的時候,入目是一片小樹林,前面沒了路,談寧都不知道自己身處何處。
心臟異常跳動,呼吸也急促。
可林頌安的話還在他腦海中盤旋。
不遠處草叢裡發出窸窸窣窣的聲音,談寧腦袋一空,往後退了一步,他膽子並不小,但別墅區人煙稀少,前後左右連一個人影一棟房子都沒有,太曠太靜,任何一點動靜都會無限放大。
縱使談寧向來淡定,此刻也有些慌張。
他伸進口袋裡摸手機,才發現手機不在,仔細回憶了一下,剛剛他為了照明,一直開著手機的手電筒,後來被林頌安發現了,又倒在地上……大概率手機是那時候從口袋裡滑出來的。
談寧是個沒有方向感的路痴,此刻沒有通訊工具,身處陌生空曠的地方。
他的心猛地下墜,但他沒有讓自己停留在恐慌中,他做了一下深呼吸,然後往回跑,卻看到一條分叉路,分別延伸向左右兩邊,都是黑漆漆的,令人生怖。
談寧記不清他剛剛是從哪邊跑過來的,兩邊都是一樣的梧桐樹,毫無記憶點。
談寧只能停在原地。
樹葉被風吹動,發出稀稀拉拉的聲響,映在地上如同鬼魅的爪牙。
談寧告訴自己:沒什麼好怕的。
往左還是往右,他要做出一個選擇。
兀然想起林頌安曾經說過的,他喜歡左邊,因為心臟靠左。
低頭看了一眼, 他忍著笑,又把燈關了。
談寧耳尖通紅。
緋紅色一直蔓延到脖頸。
這實在不像是談寧該有的反應。
原來小貓也會害羞,林頌安微微俯身, 用臉頰去蹭談寧滾燙的耳朵,故意臊他,“偷手錶的小賊,是該扭送公安局, 還是就地處置啊?”
談寧不吭聲。
“小貓偷東西有什麼處罰嗎?”林頌安好不容易抓住這個機會,一個勁地打趣他:“是不準再吃罐頭,還是關進籠子裡?”
“不許說話。”談寧從牙縫裡憋出幾個字,那語氣像是要殺人。
“不許說話?”林頌安語氣誇張:“好凶的小貓, 偷了我的鑲鑽手錶, 私闖我的家, 還不准我說話?”
談寧羞憤無比, 開始拼了命地掙扎, 林頌安一時沒困住他, 只能下意識抓住他的胳膊, 談寧不管不顧地跑,身子都扭了過來也要跑, 林頌安捨不得他疼, 只能抓住他衣服,混亂之下, 最後兩個人齊齊倒在地板上。
林頌安把手墊在談寧腦後,把他護在懷裡。
四周漆黑一片。
視覺受限,聽覺的靈敏度就放大數倍, 即使沒有緊貼著, 林頌安也能聽到談寧急促的心跳聲, 他將掌心覆在談寧胸口。
“你在緊張什麼?”
“沒有。”
“那你跟我解釋一下手錶的事。”
“你放開我。”
“我不,除非你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
“沒什麼好解釋的。”
林頌安把他撈起來,抓進狹窄的衣帽間,關了門開了燈,他把談寧壓在玻璃櫃上,依舊困著他,“我覺得有很多地方值得解釋。”
談寧在小幅度地發抖。
林頌安咄咄逼人:“你為什麼會有一隻一模一樣的手錶?為什麼要偷樑換柱?為什麼要給我買,又不告訴我?”
“我買了個假貨,想要掉包,拿你的真貨出去賺錢。”談寧給了回答。
林頌安稍稍用力,談寧眉間微蹙。
“你覺得我信嗎?”林頌安氣極反笑。
談寧垂眸不語。
“你真想要錢,這一年半多的是機會,我的手機密碼銀行卡密碼都告訴你了,你隨時可以轉錢走人,但是你沒有。上個月我送你的那個手機,昨天下車的時候,你偷偷放在後車座,你為什麼要還給我?為什麼不拿去賣?”
“手機比手錶便宜。”
他嘴硬得讓林頌安無可奈何,甚至沒有憤怒,只是無奈。
“寧寧,為什麼非要說這些傷我的心呢?”
談寧目光怔怔。
“如果真的不在乎,那你把我的信息素香水還有陶瓷小貓還給我,那對我來說才是最珍貴的東西。”
談寧臉色發白,顯然不願意。
“難道當垃圾扔了嗎?”
談寧偏過頭。
林頌安撫摸著談寧的臉頰,因為談寧欲蓋彌彰的撒謊,他心裡那個期待已久的猜想反而更加呼之欲出。
“你是喜歡我的,對嗎?”
“不喜歡。”談寧回答得飛快。
回答得太快了,反而像是一種遮掩。
“可是我喜歡你,很喜歡,就算你突然和我分手,不告訴我原因,跟我說你只是單純想和我上床,我也還是喜歡你。”
窗戶紙完全被戳破了,林頌安沒給談寧留任何餘地。
談寧這次是真的想逃。
他推不開林頌安,只能咬他,一口咬在林頌安的胳膊上,林頌安吃痛,只能鬆手。
林頌安這次沒有阻攔,他看著談寧離開。
“談寧!”
他吼了一聲,談寧的腳步片刻未停。
談寧倉惶飛奔到門口,穿上鞋子就推門出去,他也不看路,就直愣愣地往前跑,有路就往前,沒有路就鑽小徑。因為跑動的幅度大,原本就鬆垮的髮圈掉落在地,長髮四散開來,晚風無窮盡地灌進寬大的衛衣裡,談寧身體很冷,可四肢百骸又是熱的,冷熱交替,指尖發麻,讓他完全有種滅頂的恐慌感。
林頌安怎麼能說那樣的話?
喜歡,有多喜歡?
那當初雷忻那幫人問林頌安有沒有對象的時候,林頌安為什麼要說沒有?
談寧不相信林頌安的喜歡。
不相信因為好奇因為新鮮,電視劇裡常播的泡沫偶像劇那樣的愛情。
他一路往前跑,試圖甩掉滿腦子的困擾。
他壓抑好多年,這次竟然是他第一次不管不顧,發了瘋地往前跑。
被他間接害死的父親,為了遺忘傷痛所以對他疏遠的母親,在他背後指指點點的同學,兩個世界的戀人,註定平庸的beta的一生……全都拋在腦後。
全都忘記。
停下來的時候,入目是一片小樹林,前面沒了路,談寧都不知道自己身處何處。
心臟異常跳動,呼吸也急促。
可林頌安的話還在他腦海中盤旋。
不遠處草叢裡發出窸窸窣窣的聲音,談寧腦袋一空,往後退了一步,他膽子並不小,但別墅區人煙稀少,前後左右連一個人影一棟房子都沒有,太曠太靜,任何一點動靜都會無限放大。
縱使談寧向來淡定,此刻也有些慌張。
他伸進口袋裡摸手機,才發現手機不在,仔細回憶了一下,剛剛他為了照明,一直開著手機的手電筒,後來被林頌安發現了,又倒在地上……大概率手機是那時候從口袋裡滑出來的。
談寧是個沒有方向感的路痴,此刻沒有通訊工具,身處陌生空曠的地方。
他的心猛地下墜,但他沒有讓自己停留在恐慌中,他做了一下深呼吸,然後往回跑,卻看到一條分叉路,分別延伸向左右兩邊,都是黑漆漆的,令人生怖。
談寧記不清他剛剛是從哪邊跑過來的,兩邊都是一樣的梧桐樹,毫無記憶點。
談寧只能停在原地。
樹葉被風吹動,發出稀稀拉拉的聲響,映在地上如同鬼魅的爪牙。
談寧告訴自己:沒什麼好怕的。
往左還是往右,他要做出一個選擇。
兀然想起林頌安曾經說過的,他喜歡左邊,因為心臟靠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