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很絕望 作品

第三十五章 活閻王

  一個大膽的想法,從他心頭冒出。

  這大膽的想法,若是讓閻王爺知道,怕是要當場退位讓賢。

  這活閻王,還得你方羽來當啊!

  好在想法只是想法。

  方羽對自己幾斤幾兩還是清楚的。

  是。

  天圓鎮每天都在死人。

  妖魔潛伏,隨時有人橫屍街頭。

  但……這並不意味著,衙門沒有作為。

  該抓捕兇手,還是會抓捕兇手的。

  甚至因為妖魔的關係,對這類殺人的案件,處罰相當激烈。

  動不動就是先把行兇者腦袋砍了,驗證下是不是妖魔附身,都不用走物證人證流程的。

  今天方羽敢當街殺人,明天就可以洗乾淨脖子等死了。

  畢竟,連妖魔都只敢偷偷殺人。

  普通人憑什麼敢當眾行兇啊。

  不過如果像妖魔一樣,偷偷殺人,好像也是可行的。

  25血的布靜珊,提供的是10點經驗值。

  那5點血,6點血的普通人,3點經驗值?

  不!

  應該沒那麼多。

  布靜珊是學過武的,綜合來看,實力不下於我。

  沒有偷襲手段,我甚至不一定是她對手。

  如此來看,10點經驗值是給的偏高的。

  那殺死普通人能給的經驗值,應該是1點,甚至是0.5點。

  這樣看的話,殺人的經驗獲取率,其實不高。

  因為殺人刷經驗這條路,風險很大。

  正常情況,也就殺1-2人,就必須隱匿跑路了。

  算上躲藏的時間,一天也出手不了幾次,否則暴露行蹤,就是必死無疑。

  至於一次性殺死十幾二十人,那也和自殺沒區別了。

  所以殺人刷經驗值這條路,是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只是必須偷偷摸摸的,隔一段時間殺一人,並且不被人發現才行……

  等等!

  我特麼在想什麼啊!

  玩個遊戲而已,怎麼越想越變態了。

  沒必要沒必要……

  方羽連忙收了心思。

  這思路再延續下去,他怕是要真的開啟一條不歸路了。

  不過他不做這種事,不代表其他人不會做。

  殺人能獲取經驗值這種事,是瞞不住的。

  現在沒人爆出來,多半也是和他一樣,有點掛不住臉面,覺得這手段放到檯面上,實在太陰暗變態了,玩個遊戲沒必要這麼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