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爬爬蟲 作品

第41章 魏徵、鸚鵡:緣來是你


  “毛血旺是什麼東西?”程咬金好奇詢問起來。

  他敏銳地注意到“吃”這個字。

  在他們這些人的心裡,許墨幾乎和“美食”劃上了等號,無論是火鍋、還是經襲人做出來的菜餚,都是他們沒吃過別樣驚奇的食物。

  尤其是李英姿反覆強調,許墨做飯特別好吃。

  之所以用“幾乎”這個詞。

  是因為,無論是李麗質開口,還是說他們開口,許墨就是不想做飯。

  他們沒吃過,就只好用“幾乎”這個詞。

  等什麼時候,他們吃過了,再把幾乎這個帽子給摘下來。

  “一種吃食,以後有機會我做。”許墨搖搖頭,簡單回答了一句,“現在說說,你要那麼多作甚。”

  程咬金輕輕咳嗽兩聲:“買回去寄給我那遠在長安外的兒媳婦們。”

  “他們往來不太方便。”

  許墨點了點頭:“幾個兒子?”

  “兩個。”程咬金回道,是他大兒子和二兒子,三子還沒有官身,還在長安城裡逗狗遛雞。

  “那三百會不會不太夠?”許墨關切詢問起來,“你家夫人也還要用,兩個兒子一人只能分到一百。”

  “才夠用多少?”

  程咬金點點頭,表示贊同:“店家在理,那便給我來一貫的。”

  許墨麻溜地寫好條子。

  緊接著,抬起頭看向尉遲敬德。

  尉遲敬德尷尬地咳嗽了兩聲,深吸口氣:“我也是…來買滿江紅的。”

  這次輪到程咬金髮出幸災樂禍的笑聲了。

  “也是一貫?”許墨問道。

  尉遲敬德搖搖頭:“給我來三貫的吧。”

  許墨一愣,眉頭一橫。

  他之所以問一貫,是因為他覺得尉遲敬德可能買不了這麼多,做了一個小小的誘導,結果…他買的比程咬金買的還多?

  “你是準備買回去當飯吃嗎?”許墨幽幽,委婉地吐了句槽。

  尉遲敬德搖搖頭:“我下週便要去同州任職,此去怕是不能常回長安,所以多帶一些東西過去。”

  “除了滿江紅外,辣條、麵包、餅乾、面膜……”

  他把超市裡所有東西都點了個遍。

  要的數量都不算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