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南渡 作品

第九十四章 準備出發

格雷家是很有錢,他們有一個大的種植園,裡面種植了很多的經濟作物,但是這些東西收上來的錢,其實都是交到了家族資金上面。

要是利·格雷這樣的人想要一份額外的資金,那就需要自己想辦法了。

而最能來錢的路子,當然就是私酒,雖然他們沒有技術去釀造,但是他們可以從其他釀造私酒的人那裡收稅。

只要從私酒的稅費中稍微拿出一點來,那就是一大筆錢,完全足夠利這一支的人花天酒地很久了。

而且,收稅這事情,不是一刀切的買賣,而是一項長久的收益,所以,對於那些不給自己交錢的私酒作坊,利看他們不爽很久了。

之前塔維什在任的時候,私酒作坊們還時常給塔維什交稅,但是他上臺之後,那些人就跟沒看到一樣,雖然他不是格雷家族的族長,但是他也是羅茲的警長。

他也是有權力去‘收繳’稅款的,現在,他就要讓那些傢伙看看,誰,才是羅茲的掌控者。

其實,說到最深處,也就是錢的事情,所以之前王玄策和利談事情的時候,就著重說了,自己是合法生意,而合法生意,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會交稅,雖然有避稅的手段,但是實際上,上繳的一筆錢也不是小數目。

而打擊這些不交稅的私酒作坊,其實也算是羅茲的治安官的責任。

所以,利帶人去剿滅那些私酒作坊,是沒有任何問題的,更何況,現在可是在實行禁酒令!

是的,雖然城市裡的酒館一直在賣酒,但是他們其實都是違法的,但是大多數人都是有後臺的,執法官對於這些事情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特別是在最近幾個月,上層的老爺們給了他們無數的支持,讓他們漲薪,多了假期,甚至成立了一個基金,專門用來支持他們的執法行動。

而執法者們所需要做的,就是給基金會的成員們一些‘小小的’支持。

說起禁酒令,禁酒令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9世紀。

當時,宗教團體和美國禁酒協會等社會團體將“酒精的災難”和酗酒視為一項嚴重的社會問題。19世紀50年代,美國緬因州等幾個州嘗試了酒精禁止法,但最終因當地的反對而告終。

在隨後的歷史,禁酒派與喝酒派不斷的產生激烈的衝突。

最支持禁酒令的團體,就是女性團體。

她們認為,飲酒加劇了家庭暴力,喝醉酒的丈夫會無意識地毆打妻子和孩子。

而且禁酒法的支持者認為:濫用酒精是導致家庭貧困的原因。

很多政客還在民眾面前砸爛了蒸餾酒和啤酒的箱子,但是他們不會說,那些東西都是從他們的競爭對手那裡拿來的。

1869年禁酒黨成立後,為了支持該黨開展的運動,19世紀70年代一個叫做基督教婦女矯風會的社會團體展開了呼籲禁止酒精的大規模運動。

這個團體,後來在日本也發展起來了,差不多是同樣的作用。

這股風潮席捲全美,甚至在白宮中也出現了當時的流行詞“絕對禁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