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老大哥 作品

第一百五十七章·當庭作證

    穿著一身囚犯的衣服,哪還有那副翩翩貴公子的派頭?

    秦律師曾經跟我說過,林彥不是最終動手的人。

    很有可能,經過一番詭辯,最終把林彥說成從犯,幫兇之類,不是主謀,判的會輕許多。

    我和王洪濤也有目光接觸。

    王洪濤的狀態看起來倒是不錯,他雖然表面上跟林彥一樣,鬍子拉碴,穿著囚犯的衣服。

    但王洪濤的神色之間很是淡然從容,他做了他認為對的事情,所以覺得心中坦蕩。

    我在證人席上站定。

    “陳先生。”秦律師說道:“我有幾個問題想要問你,請你一定要如實回答,不能撒謊。”

    我說道:“嗯,我不會撒謊。”

    “陳先生,據我所知。”秦律師說道:“你跟這位被告林先生,有很大仇恨,是嗎?”

    “是。”我說道:“有很大的仇恨,他曾經想要殺死我。”

    秦律師說道:“我能請您仔細講一講嗎?”

    其實,我和林彥之間的那點事兒,秦思博已經聽過無數遍了。

    我們排練過很多次,具體要怎麼說話,才能對我們更加有利,秦思博都教過我。

    我站在證人席上,把遇見林彥以來的遭遇,緩緩道來。

    約摸兩三年前,我和林彥認識了,那年我二十八歲。

    那個時候,我生意獲得了一點小小的成功,整個人意氣風發,覺得林彥是個人才。

    同年,我和王洪濤都被林彥設計,公司破產,一落千丈。

    二十九歲,我給人搬了一年的家。

    剛開始的時候,每一天,肩膀都是痠痛的,大腿都是軟的。

    也是在二十九歲,我發現了林彥和楊婷婷之間的事情。

    林彥搞垮了我的公司,睡了我的老婆。

    張家村,我死裡逃生,張老大就是證人。

    工商局和小巷子,我和林志明分別被打。

    被打之後,住院,發現自己得了不治之症。

    沒錯,這事兒也得說。

    我把自己說的越慘越好,當然了,我也是真的很慘。

    三十歲,再次開公司,林彥也不止一次的給我下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