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小鉑 作品

第174章 賈金龍執行死刑

第二天一早,袁沐一行人再次來到了刑偵總隊,在會議室裡,袁沐將這次行動的整個過程向沈隊彙報了一下,不過這也只是跟他口頭彙報,等後面他還要寫一份書面彙報。

 

會議中,袁沐將己方做過的所有事跟沈隊進行了彙報,包括自己下令屠殺武裝販毒分子,到後來跟鍾躍民等人匯合伏擊賈金龍一夥人,再到後來雷區的事情事無鉅細的說了一遍。

 

對於袁沐下令屠殺武裝販毒分子一事,沈隊並沒有說什麼,在他看來這件事很正常,他原來當兵的時候這事也沒少做,那種情況下為了己方的安全,袁沐必須要做這件事。

 

而且殺的這些人都是些該死的人,袁沐並沒有做錯什麼,將危險降到最低,這次十二個人沒有一個傷亡,一舉搗毀了邊境的一個毒販窩點,這就是最大的勝利。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袁沐還是沒有回學校,而是在忙著賈金龍這個案子,他需要寫彙報,整理材料,雖然賈金龍的罪名足夠用原子彈轟了,但還是要羅列罪名,因為他的罪行實在是太多了。

 

整整九天,袁沐在其他人的配合下,整理出了幾十頁的材料,上面寫著的都是關於賈金龍以及那兩個毒販的所犯罪行。

 

隨後將證據材料提交給了檢察院進行起訴,檢察院這邊審理的也很快,在一系列的核實下,證明袁沐所提交證據全部屬實,於是檢察院這邊將所有證據提交給了法院。

 

上級對這個案子也很重視,法院方面受理的很快,庭審放在了十一月二十五日,賈金龍和兩個毒販到庭,袁沐等人旁聽。

 

庭審期間,賈金龍的母親也來了,袁沐不願去看這一幕,這一切都是賈金龍自找的。

 

賈金龍對於自己所犯罪行供認不諱,無論法官問什麼他都承認,只想這一切快點結束,他現在一門心思想死,結束自己的一生。

 

最後賈金龍以販賣毒品罪,故意殺人罪,教唆殺人罪,販賣軍火罪,叛國罪,買賣人口罪,非法越境罪,等一系列的罪行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其他的兩個毒販也因為販毒,殺人等罪行被判處了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三人的執行日期在三天後,京都郊區刑場。

 

十一月二十八日,京都東城區第一看守所,三名穿著囚服,剃著光頭,手上和腳上戴著鐐銬的犯人被押出這裡,上了一臺軍車,十幾名肩背步槍的民警位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