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喊了她的名字

 當然了,關於身世的事情,她也一直都沒有告訴過秋月,生怕嚇著她。

 金萬千心中也明白,自然也不提。

 不過,說起匡弈,慕雲玖不禁又在想,這傢伙也不知道安頓好了沒。

 “哈哈哈,給你看個好玩意兒。”

 金萬千只是笑笑,便衝著外面拍了拍手掌,隨即,一隻毛茸茸的小動物,便飛快的跑了進來,一雙眼睛虎視眈眈的,桀驁而冷靜,好像將屋中人都當做了獵物似的。

 “啊!”

 一旁正站在慕雲玖身後的秋月,見到這隻動物,立馬就嚇得尖叫起來。

 這隻動物外形很像貓,但卻一看又不是貓,是一隻獸。

 四肢粗長而矯健,尾巴很短,上體顏色淺棕,腹面黃白色,尾端卻是黑色,這樣子的色彩搭配,粗狂而兇悍。

 它的體型要比尋常見過的貓高大一些,可看的出來,它還只處於幼獸期,但耳尖那兩撮黑色的聳立簇毛,卻無時無刻彰顯著它的威風。

 明明個頭不大的小東西,卻因為這般的體態和眼神,讓人不得不小心起來。

 “這——豹子?”

 慕雲玖愣了愣,看著門口小豹子一樣趾高氣昂的小動物,感覺有些陌生。

 她印象之中的動物,完全跟這個小傢伙對不上號。

 “錯了。”

 金萬千笑嘻嘻的搖著一把摺扇,可慕雲玖卻更加覺得,他像彌勒佛了。

 “那是什麼呢?”

 倩兮也感到非常的好奇,眼神不住的打量著那隻小動物。

 不同於一般的貓兒,即便是脾氣比較差的貓兒,也比不上面前這隻動物與生俱來的野性和不遜。

 “這叫做猞猁。”

 金萬千衝它伸了伸手,猞猁便安靜的走上前來,用臉頰蹭了蹭他的手。

 可即便做著如此乖巧的動作,猞猁的頭也未曾低下。

 “猞猁?”

 慕雲玖不禁一愣,“這個名字倒是聽過的,但是……的確沒見過。”

 猞猁的確是一種貓科動物,但是卻生性喜寒,身形有豹子的矯健,狼的孤傲,獨居而且偏好夜間出沒。

 “我在北境停留的時候,一位友人剛好收養了它,稍稍馴服了一下,但卻還是野性十足的,我想到你身邊頗為單調,便要了它回來,跟你做個伴。”

 “北境?”

 聽了金萬千的話,慕雲玖更是有些疑惑了。

 之前,倩兮也跟她講過一些,這個時代的各國各朝。

 北境地處極北方向的北寒之地,那裡高原高山林布,還有著寒冷的荒漠與叢林,氣候極其惡劣,但是,環境卻別有一番獨特的美感。

 生活在那邊的,有很多遊牧民族。

 類似於,現代社會的蒙古族、藏族那種。

 金萬千去那邊幹什麼?買手抓牛羊肉嗎?

 “對,那邊有一些生意。”

 金萬千依舊不準備解釋一下,便又摸了摸猞猁的背,衝它指了指慕雲玖。

 而猞猁卻只是看了慕雲玖一眼,絲毫不動。

 “路人感零分啊。”

 慕雲玖哭笑不得,覺得這猞猁的眼神,分明是看不上自己。

 “哦對了,它很喜歡吃鹿肉。”

 金萬千彷彿才想起什麼似的,便指指已經擺在屋裡,其中一個大袋子,說道,“那裡面都是鹿肉乾,我路上餵了它一路,終於不打算咬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