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木刀 作品

第58章 和女鄉長起爭執

 每個人,當自己的利益受損的時候都是堅決不讓步的。 

 夏窯村的這十幾戶百姓也是如此。 

 當聽到自己辛辛苦苦已經養熟了的土地,還有二十一年的承包期呢,就這樣不明不白的被鄉政府收走了,怎麼可能同意? 

 便上前與阻攔他們耕地的鄉政府工作人員爭執起來。 

 越爭執越強烈,越爭執肢體動作越大,與對方便有了身體的接觸,相互之間很快變成了推搡,又很快由推搡演變成了廝打。 

 跟著的派出所民警與聯防隊員們便將參與動手的百姓們全部強制帶回了鄉派出所。 

 隨著有百姓被派出所帶走,耕地的拖拉機也被鄉政府工作人員開走了幾臺,幹群之間的矛盾徹底激化。 

 譚芹芹副書記一行前腳剛回到鄉政府,夏窯村的幾十名百姓後腳就來到了鄉政府門前,要求政府釋放被派出所抓走的村民,歸還被政府開回來的農用機械。 

 並就政府收回土地這件事給十幾戶承包者一個說法。 

 得到消息的代鄉長袁心萍一個電話打給張華,讓張華處理此事。 

 在鄉信訪辦,張華與夏窯村選派的三名代表談了一個多小時,充分聽取了他們的意見和請求,並囑咐他們暫時穩定住情緒,等他跟領導彙報後的結果。 

 得到了三名代表的保證後,張華來到袁心萍的辦公室彙報剛才談話的結果,誰知袁心萍說: 

 “我不管怎麼談,我只要那八百畝地。” 

 張華說道:“袁鄉長,我剛與他們談了,他們原則上可以同意鄉政府收回土地,但是政府得給予一點的補償。” 

 袁心萍一聽老百姓要補償,說她自己可不敢做這個主,要求開班子會議研究。 

 於是半個小時後,領導班子專門召開了會議商討此事。 

 張華首先通報了老百姓提出的解決方案: 

 一、同意讓出土地,但政府必須找同等質量、同樣數目的土地令他們承包到合同結束。 

 二、同意讓出土地並終止土地承包合同,政府必須先補償這九年來養熟土地的投入,再賠償餘下的二十一年的利潤。 

 張華補充道:“經過我的調查,這八百畝地以前屬於灘塗沙化地,九年前這十六戶群眾以每畝每年五十元的價格簽了三十年的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