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擁有姓名 作品

第七十七章馬戲團(六)

戈登也必須得承認,如果不是葉成明的話,還真是不知道要多久才反應過來呢。

葉成明雖然說著他不懂偵查,不過有時候倒是能提供一些別人沒注意到的思路。

葉成明搖搖手指說:“我沒說要跟著他。”

“你不是很喜歡跟著他嗎?”戈登不解的看著葉成明,平時之前葉成明不是經常與蝙蝠俠同行嗎,怎麼今天不一塊了?

葉成明看著戈登反駁:“別亂說,我才不喜歡跟著蝙蝠俠呢。”

飯可以亂吃,話不可以亂說,我什麼時候喜歡跟著蝙蝠俠了!

之前跟著他是因為他有錢卻不借以及無聊,所以跟著他看戲解乏而已。

戈登攤攤手,打開房門說:“行行行,你說什麼就什麼。”

葉成明幫戈登關上窗,然後與戈登一同下樓,上他的警車,非常自覺的坐上副駕駛,戈登看了眼葉成明,葉成明笑嘻嘻的表示自己沒駕照,不能當著警察的面,知法犯法。

實際上葉成明會不會只有他自己知道,不過自從到了哥譚後,或者說在擁有神聖計劃後,他就沒有開過汽車是真的。

戈登繫好安全帶後,一踩油門出發了,兩人坐在車裡,閒聊了幾句,葉成明通過閒聊才知道戈登有妻子,名為芭芭拉·艾琳,雖然不是哥譚人不過在與戈登結婚後,也搬來了哥譚居住。

在聽說兩人最近在備孕,葉成明才想起來,戈登的女兒似乎後來因為蝙蝠俠成為了蝙蝠女孩,明明是刑警的女兒,偶像卻是位義警,後來似乎還因為小丑殘疾了。

聊了會家常後,戈登和葉成明開始討論案情,現在已經立案了,嫌疑人暫時只有瓦倫丁,作案過程和作案手法都不明瞭。

“對了,受害者們的其他部位呢?”葉成明好奇的詢問,既然每個掛件都是一位受害者,那其他的身體部位呢?

總不能被瓦倫丁隨便丟在路上吧?

就算丟在路上,也應該會引起注意的才對。

“我問過其他城市的警員,在馬戲團駐紮過的位置並沒有找到,很有可能是將屍體拋在路上。”昨天回去後戈登問過其他城市的同窗,並沒有任何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