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邊的狸 作品

第37章 熙來與龍峰

 回到家,我就被媽給叫去了,她教育我說,強者不是用來欺負弱者的,而是要守護該守護的人的。好吧,那沒事我就欺負欺負龍峰吧!

 到了該當兵的年紀,這次媽出奇的冷靜,與珍妮阿姨她們不同,她並不反對我參軍。她意味深長的跟我說:媽媽只求你快樂的成長。我心想:媽媽最疼我了。我也心喜,爸媽沒有要求我成為“別人家的孩子”。

 知道我要參軍,爸爸跟我講龍峰的武魂屬木,我的武魂屬火,木生火,因此他希望我倆能分到一起,這樣能最大發揮我的實力。確實是,他主守,我主攻,攻守平衡。

 當兵之後,我不小心捅了幾次簍子,反正小時候簍子也是龍峰幫我解決,不過戰場上的簍子可比小時候的大多了。這時候我才發現他並不是打不過我,就是讓著我而已。這或許是爸媽希望我們一組的首要原因吧!

 在一起時間久了,我發現龍峰還是很吸引我的,後來我知道這就是愛情。

 一轉眼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我跟龍峰之間相互有好感,但是都沒有捅破那一層紙。誰說外向的女孩就一定會主動的!面對這種事情,我也是很靦腆的好吧!哼!龍峰可是男孩子耶,不能主動些麼!

 有一天,爸媽說要給我說個婆家,哼,我才不要呢!想都沒想就說不要。媽問我要是婆婆是春麗阿姨呢?我條件反射的說不要,後來看著我爸媽哈哈大笑,才反應過來,臉紅著跑回自己屋裡去了。

 回到屋裡,我臉都滾燙滾燙的了。死龍峰,都怨你。不過那天晚上,我就夢見自己穿上了白色的婚紗,醒來之後心裡竊喜,終於可以跟他在一起了。

 就這樣我跟龍峰訂婚了。我們訂婚那天很熱鬧,龍峰的四叔從戰場上帶來了豐盛的禮物,貴鬼叔叔特意為我們打造了一套婚禮服。紫龍叔叔、春麗阿姨籌備了一大桌飯菜,當時我還是習慣叫著叔叔阿姨時,爸媽碰了我一下。哦,對了以後我得叫公公婆婆了。

 訂婚後,我們又奔赴戰場了。百戰庭條約簽訂後,我們變得清閒了些。一天,光牙那小子火急火燎找到我們,大概的意思是現在也沒什麼大事了,要不請長假回家多陪陪爸媽吧!

 我們都覺得他說得對,就一併回去了。爸媽們知道我們請了長假之後喜笑眉梢。隨後的日子裡,我們四家人天天都在一起,吃著婆婆做的飯菜,聽著媽媽彈得優美音樂,看著妹妹跳的鞭子舞,聊著二叔二嬸周遊世界的所見所聞,欣賞著爸用火焰弄出的煙花……總之,我們在佛國的最後一段時間過得很開心。那些超神鬥羅伯伯們也經常來我們這兒,甚至國王伯伯也常來這裡。鄰里們見到了活的超神鬥羅都很高興,畢竟那些都是老百姓眼裡的神仙,我們家裡更加熱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