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魚的人 作品

第139章 我有作品獲獎了

 “可以,不過我在校期間,只能給你們提供條幅和橫幅作品,我不再寫整開的大幅作品了,畢竟我只是個在校大學生,而且我不希望以書法作品謀取經濟利益。 

 我的作品也不要按什麼幾級書家計價,就一幅500計,我自己交稅。每月我給付作品不超過10幅。如果你們同意,我就和你們合作,私人我不接待商業寫作。林晨把自己的要求提了出來。 

 “500一幅,太低了吧?按我們店裡標準,您的字2000元以內,有多少我們要多少!”胡勇說。 

 “你們賣多少,我不管。我給你們超過500.不寫。只要我還是交大學生,我就只能按這個價格來。而且我一個月最多提供10件作品。稅後4000元,已經能讓我大學生活完全自立了,這就是我的要求。”林晨把自己當初和父親商量的結果說了出來。 

 可以通過書法獲得自己的大學生活費,不能以此賺錢。這是林晨的底線、林晨也不缺錢。 

 “一個月10幅作品,太少了,能不能增加一點?”胡勇還想爭取一下。 

 “我認為足夠了,還是剛才說的,我不能以此斂財,我的家人也不需要我用這種方式獲得更多經濟利益,我只是在校學生,請你們理解。” 

 “太過的商業行為,不是我的目的。你們同意我們就籤個協議。否則就算了。”林晨用肯定的語氣說完,看著胡勇。 

 “好吧,我要向總店報備,因為總店授權給我們是希望你能儘可能多為我們提供作品,而且總店希望您能成為我們的合作書法家,可以參與我們合作文具企業進行現場交流活動,您這樣的要求,我必須報備到總店。您稍等!” 

 “與文具企業交流活動我就不參與了,純商業活動,作為在校生,我不參與。”林晨明確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