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紅纏 作品

第44章 揭露

 這才將他們從死亡線上拉了回來。 

 “你...你到底做了什麼?” 

 後方,有一個男生看著林朔,呆呆問道。 

 “沒什麼,”林朔收回小刀,用譚玲的衣服擦了擦刀上的血跡,不多言語。 

 根據規則:【迫使老師暴露本性,老師將會受到懲罰】。 

 本性,什麼是本性?肯定不是殺人吃人之類,否則他早就完蛋了。既然用詞是迫使暴露,就證明老師不會平白無故暴露出本性,但應該能夠從表面發掘到一些端倪,從而給玩家以相對應的切入點。這條規則是出現在一系列有關老師性格和喜好的規則之下的,所以林朔起初就感覺這其中很可能會做文章。 

 在這些規則中提到,老師不喜歡說謊的孩子,會給予說謊的孩子懲罰,同時會保護那些遵守規則和紀律的學生。 

 然而,如果細看,就能從中間的措辭中發覺異常。對於早退,也就是提前離開教室的行為,後續提供懲罰的這句話中缺少具體實施懲罰的主語角色,因此應當理解為:離開教室與否是客觀情況,只要早退離開,就會直接遭到懲罰,並不需要老師親自動手。 

 但對於嘈雜聲音、謊言等等,則是由老師給予懲罰,說明這些都基於老師的主觀意願和判斷。 

 而在這些要素中,不論是吵鬧、遲到還是愚蠢的學生,這些都已經得到了的證明,唯一沒有得到確切證明的便只有謊言。 

 這點或許就是關鍵。 

 設想:生活中,如果身邊一個女性朋友突然說了一句“我是男生”,這話被你聽到,一般也不會認為這是說謊,而會認為這是開玩笑或說胡話,因為對於「謊言」這個詞來說,不光是要說與事實不符的話,並且還需帶有一定的欺瞞性質。 

 而在上述舉例中,顯然不具備欺瞞的語境。 

 也就是說,如果老師在這方面有問題,便會出現這種情況:明知某人說謊,卻不給予懲罰,甚至還給予保護,因為在他看來哪怕說了謊也是在【遵守規則和紀律】。 

 而林朔所要做的,就是將其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