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工作組

 陳勉眉頭一皺,道,“我們在這裡沒有執法權,派遣特警是不可能的。部領導也明確指示了,到了這裡,原則是充分依靠泰緬兩國警方的力量。我們這個工作組,負責聯絡協調。”

 她這麼說是沒錯的。

 執法權涉及主權問題,這一塊,但凡主權國家都非常敏感。可以開展深度的警務合作,但執法權這塊是絕對不能模糊的。

 工作組成員別說手裡沒有武器,即便有武器,靠他們這三個半戰鬥力,想要對付六七十名武裝分子,痴人說夢。

 因此,凌豹的建議是有充分的現實需求的。

 陳勉說,“韋組長,我認為已經知會泰國警方,請他們出動進行解救。”

 “陳處長。”凌豹沉聲說,“當地情況很複雜,這個工業園區雖然在邊境的緬甸一方,但他們的電力、生活物資、通訊等等,都是依靠清邁這塊的。”

 “犯罪團伙和當地警方的一些警員,有很密切的關係。”

 他話說完,大家都沉默了。

 意味著,一旦將消息通知泰國警方,以泰國警方漏斗一般的保密制度,犯罪團伙肯定會提前得到消息。

 說句誅心之論,泰國警方的傷亡可以不在乎,但是人質的呢,八十多名受害者的安全怎麼保證?

 凌豹沉聲強調,“我的看法是,必須要依靠自己的力量來進行解救,泰國警方靠不住。”

 “調遣特警隊執行營救行動是不現實的。”韋衛國說話了,他道,“即便把他們調來,也不能離開機場半步。”

 泰方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解救出人質,然後在機場進行交接,只能做到這一步。可以派遣特警隊隨包機過來押解,但要執行解救行動,那需要更高層對接,策劃一個國家級別的聯合行動。

 然而,大海都清楚,這樣的聯合行動從提出想法到落實,最快也要一個月,根本不現實。

 一時之間,大家不知該如何是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