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兩首歌600萬
想到二狗哥,趙尋拿起手機又給家裡打電話。
“大哥,明天中午你把二狗哥帶到家裡,我走時沒和他說一聲,不告而別他心裡不舒服。”
“知道了。”
大哥並不想把一個瘋瘋癲癲的人帶到家裡。
……
趙尋和李虎他們去京廣中心看寫字樓,一整層肯定用不了。
他們租了470平米,每平米每個月12美元,一個月5620美元,一年67680美元,加上管理費等,一年7萬美元。
直接租了三年。
租完辦公室後,他讓李虎和二柱子請裝修隊。
“剪輯室、配音室、會議室、還有管理層辦公室。”
“以後你們兩個就不用住在公司,這裡裝修完,把攝影機和設備搬過來。”
“我知道了,三哥。”
下午。
趙尋去北影廠繼續剪輯電影。
……
2月20日,上午。
蘭登書屋邁克爾和趙尋在王府酒店簽出版《朗讀者》協議。
蘭登書屋在北美、歐洲、南美、拉丁美洲出版《朗讀者》。
這次蘭登書屋直接出版200萬冊《朗讀者》,每冊均價18美元。
這還是平裝書,精裝書要25美元以上。
定金135萬美元。
版費540萬美元。
趙尋BoA銀行再次到賬675萬美元。
現在他BoA銀行賬戶有1280萬美元。
等把《失樂園》海外發行權賣出去,就有2000萬美元。
當然不能和美國演員比,湯姆-漢克斯演《阿甘正傳》,片酬加票房分成就7000萬美元。
中午請邁克爾去吃涮羊肉,他沒有喝酒,等會還要去機場接王緋。
可是他到機場出口時,看到王緋和經紀人陳家瑛,還有一個頭發亂糟糟男人。
這不是後來香港歌壇小天王陳奕迅嗎。
“eason,這位是趙先生。”
“你好。”趙尋和陳奕迅握手。
他問陳家瑛:“陳姐,這位是?”
“eason在英國上學,他喜歡唱歌,想讓你給寫首歌。”
趙尋笑著問:“知道我寫歌價值嗎?”
陳家瑛笑了笑:“已經準備好600萬,不然也不會帶他來找你。”
“那行吧。”
到酒店後,在房間裡,趙尋先把《紅豆》歌詞拿出來。
王緋拿著歌詞,唱了唱。
“還沒好好地感受
雪花綻放的氣候
我們一起顫抖
會更明白什麼是溫柔
還沒跟你牽著手
走過荒蕪的沙丘
…………
有時候,有時候
我會相信一切有盡頭。”
陳家瑛滿意點點頭:“啊緋,今年的唱片名,就叫《紅豆》了,去年《傳奇》專輯銷量突破500萬。”
“趙尋,你見錢忘情,就不能送我一首歌嗎?”
“不能。”趙尋笑了笑。
陳家瑛讓陳奕迅唱幾句給趙尋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