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思賦 作品
第192章 遺囑
遺囑
立遺囑人:韓東景 身份證號xx
1.房產
我名下1套房產享有100%產權份額,房產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香河園3號使館壹號院2#20,本人去世後,該房產由江浸月女士(身份證號xx)繼承。
2.車輛
我有1輛機動車,車輛品牌路虎攬勝極光,本人去世後,該車輛所有權由江浸月女士繼承。
3.銀行存款
我共有銀行存款人民幣約500萬元,本人去世後,該存款由江浸月女士繼承。
4.商鋪
我有一家店鋪,地址:北京朝陽區郎園station C區11-5,本人去世後,該店鋪經營權由孟瑤女士(xx)繼承。
本遺囑及我本人未作特別安排的遺產,一律由江浸月女士繼承。
本遺囑我指定王珏作為我的遺囑執行人,在我去世後公佈此遺囑,並負責我遺產的處理。
本遺囑是我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在見證人的見證下由我本人親筆書寫,一式兩份,我本人一份,遺囑執行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設立時間:2023年1月1日
設立地點:美國休斯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