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山 作品

第50章 平凡

 這天早晨,衛昶一絲不掛的從懷夕的家裡醒來,枕邊留有一封信,裡面是懷夕的告別,以及通知他侯氏險些流產的事兒。 

 昨夜衛昶顛顛兒的將父親的書信送來,讓懷夕給那位二叔送去。這等同於趕她走,而懷夕只是淡淡的笑了笑就接受了。 

 而後姑娘主動邀他飲酒,二人一起出門買了些酒菜,回來就一起痛飲到深夜。 

 這是衛昶記憶中僅存的內容,之後就是早晨光著醒來了。 

 懷夕的信中最後一句話,“如果你想負責我隨時可嫁你,不想負責也不怪你。”看完信之後衛昶給了自己一個嘴巴,罵道:“以後絕對不能跟女人喝酒。” 

 來不及再多想,衛昶趕緊收拾利索跑回家換衣服,總不能這一身去當差啊,回家里老爹老孃一臉“花開富貴”式的笑容看著他。但他接下來一句話就讓二老笑不出來了,“懷夕走了。” 

 聽到這話衛傑蹭一下站了起來,問道:“你昨晚沒宿在懷夕那裡。” 

 “我……確實是……住在……她那裡了,但是她今早就走了,回二叔那送信了”,衛昶將昨晚的事情挑揀能說的告訴了父母,但是這並不能讓二老滿意,老孃程氏沒有開口,老爹衛傑追問道:“你是在那睡覺了,還是隻睡覺了?” 

 這句話讓衛昶臉一紅,說道:“我要遲到了。” 

 急匆匆趕回自己臥室更衣,門外程氏問道:“這下,這個兒媳也走了,咱傢什麼命啊。”衛傑搖搖頭道:“未必,看兒子這樣子,這個走不了太遠……” 

 南衙每天的工作量都很大,而且每個案子都是有限期的,超過十天不能破案肯定有人會受到懲罰,同時還要有詳盡的案卷記錄。 

 作為左廳書吏,衛昶的工作大部分就是與案卷打交道,枯燥乏味但是穩定不變,二十歲前他很討厭這些,每天都強迫自己習慣,還不能表示出不滿,二十歲後他就真的習慣了。 

 儘管習慣了,但當可以外出的時候還是會讓他感到興奮,畢竟年紀在那擺著。這天上午他跟隨呂推官外出,還未出大門,遠遠看到府院方向站了一個人,呂公孺一時好奇走近一看發現是包府尹。 

 這時候府院正在審理一個爭奪撫養權的案子,生母和嫡母在丈夫去世之後爭奪唯一的兒子歸誰撫養,這種案子不是正妻的生母通常都沒什麼贏的可能。 

 兩個女人打官司,把四五歲的孩子也帶了來,孩子一直在哭,哭的快要休克了。 

 包府尹就這樣站在那裡,遠遠看向那個哭嚎不停的幼童,滿面憐憫看著這個略微懂事的孩子,小娃娃因為要跟生母分別而哭鬧。 

 其實在這個時代這個嫡母願意放生母去再嫁而不是發賣,已經算是仁義之舉了,孩子是家族的香火怎麼會容許你帶離。 

 呂公孺看了一會聽了一會,沒有驚動府尹就與衛昶離開了。今天呂推官是坐車出行,招呼衛昶也隨他坐車,衛昶恭恭敬敬的先侍奉推官進去,自己再小心翼翼的跟了進去,一路上只敢坐半個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