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擺攤生意

 蘇芸可不是亂指鴛鴦,她雖然才穿過來幾天,但書裡的細節可是記得一清二楚。 

 首先玲玲與小月在小說裡雖然充當著丫鬟角色,但論人品,那可是要比劉咪這綠茶好上百倍。 

 至少有蘇芸在,他二哥頭上鐵定不會再戴綠帽。 

 其次,玲玲長得漂亮,清秀中帶著點小家碧玉的感覺。 

 家裡三個姐妹一個弟弟,夾在中間沒吃沒喝沒學上,但嘴甜情商高,跟了蘇芸後便姐姐叫個不停,眼裡有活,還算勤快。 

 不像小月經常找小混混當男朋友,從小到大的前任可以湊兩桌麻將。 

 玲玲則是少女懷春一直暗戀她二哥。 

 小說裡這段不為人知的感情被輕描淡寫,一筆帶過。 

 作者之所以會添加暗戀情節,只是為了讓玲玲變成穿針引線的工具人。 

 讓玲玲成為每次蘇芸闖禍,便會快速通知二哥的道具。 

 後面原身被傻子家暴,玲玲得知後,冒著電閃雷鳴的大雨,一路狂奔跑了三里路去找蘇羽,在路上摔了一跤,膝蓋手肘都磕破了也不管,爬起來繼續跑。 

 後來蘇羽被群毆打斷腿住院,小姑娘每天都提著雞湯去醫院看他,美其名是替芸姐姐照顧哥哥,但實際上只能把年少暗戀失敗的青澀果子嚥下去,露出苦澀的微笑。 

 那時蘇羽結婚三年多,玲玲也已經被迫嫁給了帶三娃的老男人。 

 真好,原身這惡毒女配連帶著整個蘇家,和身邊的人都得到了報應。 

 只有梳理完劇情的蘇芸覺得晦氣。 

 二哥半天才反應過來,“開什麼玩笑,那小丫頭片子才多大就敢介紹給我?我不要。” 

 蘇芸不認可:“年齡太小?但我的孩子都有兩歲了,玲玲只比我小一歲,配你很合適呀。” 

 “哼,別想著慫恿我結婚,我不是大哥,媳婦我要自己找。” 

 蘇羽顛了顛坐他腿上的小胖娃,星星笑得“呀”地叫出來。 

 蘇芸覺得好笑,只能故作憂傷地透露,“但是玲玲喜歡了你三四年,就不能給人小姑娘一個機會嗎?我昨天已經答應了她倆,之後晚上就跟著你去擺攤。” 

 蘇羽眼神複雜地望向蘇芸,他可從來都不知道那跟班小太妹喜歡自己。 

 在他印象裡,玲玲還是那個在家屬院羨慕蘇芸有糖吃又不敢向他要的小屁孩。 

 蘇羽大手一揮,“跟我擺攤可以,談戀愛門都沒有。你哥我人氣高得很,暗戀我的妹子多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