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星川/魚無心 作品

第618章

 這樣想來,事情還有些諷刺:許多年前,第一任人皇看見了人界被奴役、被欺辱的慘狀,他選擇了他的點火之路:他以犧牲天下人的性命為燃料。在那個漆黑的、人族被奴役的年代,最開始的火苗終於在人界燃起。

 而許多年後的翁行雲也目睹了人族的受欺,更看見了六界的分化。她也想點一把火——一把不成章法的星星之火。可人界已經選擇了方家王朝這把火苗,他們不允許別的火苗存在。

 於是引火燒身,星火島徹底熄滅。

 或許,第一任人皇也是有過一些真心的吧。在他與火中火的契約中,方家皇室中人的命運、嫡系皇族的魂魄同樣被用來做了火繩。死後魂魄燃盡,歸於火石之中,再無輪迴,也算是一種不得超生。這個男人用一種**決絕的方式為那時沒有出路的人間選擇了一條尚有明天的路。只是數千年後,這條路最終成為了把其他人架在絞刑架上烤的火。

 而且或許這份契約的代價不止是契約本身。這些年來人間災禍的猖獗,是否也和火苗付出的代價有關?

 除此之外,在這樣的契約前提下,人皇不得不設置了監天司,讓監天司的人來協助守護與使用火中火。初代監天司國師是人皇的弟弟,監天司的國師立誓絕對忠於方家皇室,在方家嫡系命脈被火中火挾持的情況下,他們的存在或許算是一道保險絲,或許也算是一道保護傘。

 火石不能被分割。從它身上切下來的部分一點用都沒有。因此寧明昧必須帶走整塊火石。而且這其中還有一個要命的點:即使寧明昧帶走了火石本體,火中火也不能為寧明昧所用。

 除非寧明昧和它建立新的契約,給火中火規定新的燃燒規則與新的燃燒執行人(燃燒之主)(火繩),讓火中火找到新的燃燒地點與新的燃料。只有這樣,火中火才會認寧明昧為主,併為寧明昧所用。

 而且這還得有一個前提條件:火中火和它的前任契約者(火繩)之間的契約已經終止。

 當初,初代人皇給出的承諾是會付出方家嫡系皇室的整條命脈之火、生命與死後的魂魄,來換取方家嫡系皇室使用凡人的靈魂火能的能力。考慮到他自己的魂魄也在承諾的代價範圍內,所以人皇將契約的執行者定為了方家的每一代嫡系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