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打更人胖胖 作品

第113章 官場現形記

 當譚震氣喘吁吁地跑上樓頂,想要阻止陳如玉自殺的時候,只看到樓頂一灘黃色的尿跡,在微風吹拂下,散發著一股濃烈的異味… 

 陳如玉的死給同學和老師都帶來了極大的震撼,乃至很長一段時間,陳如玉倒地的那個位置學校的師生都避如蛇蠍。 

 陳校長也病倒了,他總是嘴裡嘮叨著:“不該這樣,不該這樣的…”。 

 李天是罪有應得,即便他不被拉著跳樓,黨紀國法也容不了他,只是可惜了陳如玉,一個年僅14歲的小女孩,正是花一樣的年紀,卻因為一念之差,隕落在這片曾經給她帶來歡樂的操場。 

 或許她害怕再一次見到自己的父母,害怕他們傷心的眼淚,給她本來就脆弱的心靈更大的痛苦。 

 於是,她選擇瞭解脫,她要到另一個世界去,尋找一個有愛的地方,那裡沒有傷害,沒有痛苦,只有溫暖的陽光! 

 … 

 一個冬日的早晨,陳如玉的父親來到了學校,他是來拿孩子的遺物的。 

 一個典型的南方漢子,個頭不高,打著補丁的衣服說明了家裡的清貧。 

 即便如此,他還是東挪西借的籌錢把自己的女兒送到了全縣最好的學校,原本是想著“望女成鳳”的,沒成想卻成了陰陽相隔,白髮人送黑髮人。 

 他顫抖著手撫過女兒留下的每一件遺物,淚眼婆娑的說著:“寶寶,咱們回家…”。 

 他傷心痛苦的樣子讓陪同的老師也忍不住潸然淚下。 

 他用帶來的扁擔挑著女兒的遺物,步履蹣跚的走出了一中的校園,一個大木箱,還有一個包裹,他要把它們都帶回家。 

 按照鄉下的說法,這是她用過的東西,有了它,孩子才能找到回家的路,她還會回來,那裡有她熟悉的過往,有她忘不掉的山山水水。 

 一個月之後。 

 宜城的街頭開始貼出“紅勾佈告”,可能是出於某些特殊的原因,審判沒有公開進行。 

 人們雖然有些失望,但是佈告宣判的內容還是讓大家歡欣鼓舞。 

 法院審理認為:歐陽奮身為國家幹部,知法犯法,不但買官賣官,還勾結黑惡勢力,強姦猥褻未成年少女,犯強姦罪,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黃東來犯故意殺人罪,貪汙受賄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